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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第一批转办单边督边改情况的报告

拂晓报 2017-05-02 19:55 大字

4月29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一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转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4月30日立即召开工作推进会,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边督边改精神。市长杨军要求,立即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办,各责任单位要立行立改,铁腕整治,及时上报,务必取得整改成效。第一批转办单所涉及的砀山县政府、灵璧县政府、埇桥区政府、泗县政府等四家,迅速反应,扎实整改,现将反馈问题初查及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42:反映宿州市砀山县玄庙镇梨花村养鸭场污染问题

砀山县委、县政府接到批示件后,迅速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学杰任组长,县环保和有关乡镇政府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对转办的问题展开调查,并要求立查立改,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经查,玄庙镇梨花村西南300米有两处养殖场,均无任何环保手续,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沟内。目前,玄庙镇政府已制定《关于玄庙镇梨花村养殖污染整改方案》,要求5月6日前整治到位。4月30日开始进行污水处理,三天内将污水淤泥清理完毕;5月1日开始处理活禽,计划4天内处理完毕。

二、受理编号54:反映灵璧县灵城镇闵庄附近垃圾站污染问题(已存在约15年,曾向县城管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灵城镇闵庄垃圾站自1996年存放垃圾至今,主要为城区和周边生产生活垃圾。目前,该站存量垃圾为灵璧县招商引资企业光大垃圾发电厂起炉使用的临时存放垃圾,在群众举报前已陆续运往光大垃圾发电厂。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交办问题后,灵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召开现场会议,责成县城管局牵头,迅速组织垃圾清运,并坚持边督边改,在组织清运的同时,采取裸露垃圾环保膜覆盖工艺和渗滤液密封运输环保封存处理技术,最大程度避免二次污染;采取24小时轮班作业,全部垃圾清运工作务必在7日内完成。目前,挖机、工程车和运输车辆已进场作业。截至4月30日17:00,已清运垃圾970吨。同时,坚持问题整改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预计全部工程将在90日内完成。

三、受理编号70:反映埇桥区化工园区内企业普遍未履行环评手续、项目验收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规生产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把关不严,有失职渎职嫌疑

1、基本情况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8.35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06—2020年,分为精细化工区、一类工业区、二类工业区、仓储区和居住区。

2、目前入驻企业 30家(化工企业7家),建设项目36个(其中,1家企业项目为2项,2家企业为3项)。其中,已完工项目32个,未完工项目3个,上述项目完成环评审批手续32个,正在进行有关环评审批程序的项目3个;已投运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19 个,已完成环保验收;不具备验收条件 11 个,正在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积极整改,待具备验收条件后,再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3、化工企业7家,除安徽佳源建材有限公司环评未验收外,其余6家均已履行环评验收手续。(宿州汉泰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省宿州市贯华化工有限公司、瑞隆化工(宿州)有限公司、宿州高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汇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杰牌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佳源建材有限公司)。

4、督办单中宿州市寰禧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在化工园区。该公司洗涤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1月24日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公司日常主要从事衣物、被单洗涤,该项目2015年7月16日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企业产生污水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埇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5、埇桥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所有未批先建项目环保部门均已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进行了处罚。

四、受理编号72:反映泗县墩集镇温氏养殖场污染问题

墩集镇养猪场是墩集镇招商引资项目,位于墩集镇墩集村,占地约250亩,已建成猪舍36栋,于2015年6月投入生产运行,存栏量约12000头,由泗洪县上塘镇村民张飞虎、周家超分别成立飞虎养殖有限公司和达顺养殖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生产经营,属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目前,两家养殖公司已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所有排污口均已堵死,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农田综合利用,但部分养殖户偷排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火箭沟水体受到一定污染,给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前期,泗县环保局已会同墩集镇政府积极协调水利部门把火箭沟的污水抽出进行农田综合利用,并将新汴河优质水源引入火箭沟,保证当地村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由于两家养殖公司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不能规范养殖,为从根本上解决养猪场的污染问题,泗县环保局将积极配合墩集镇政府按照《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发〔2017〕9号)的要求,做好养猪场搬迁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受理编号75:关于反映206国道东侧东盛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问题

接到转办单后,汴河街道会同区环保、住建等部门立即前往现场处理。现场发现,该搅拌站己于2016年9月,被区住建局关停,供电设备己拆除,现场未生产,物料堆场己覆盖。为彻底杜绝该搅拌站恢复生产,汴河街道于4月30日下午会同区住建、环保等部门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依法拆除。

附件:1.宿州市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

2.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3.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2017年4月30日

附件1 

宿州市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签章): 宿州市人民政府 (第一批  2017年4月30日)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举报人反映宿州市砀山县玄庙镇梨花行政村2家养鸭场污染该村刘庞河大沟水体,并产生严重臭气,已存在五六年至今未有相关部门处理。  砀山县  水,大气  已调查核实  属实  推进中

2  灵璧县灵城镇闵庄垃圾站建在村庄附近,造成环境污染已存在15年,向县城管局反映未得到处理。  灵璧县  垃圾  已调查核实  属实  推进中

3  埇桥区曹村化工园区内企业普遍未履行环评手续、项目验收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规生产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把关不严,有失职渎职嫌疑。  埇桥区  其他  已调查核实  属实  推进中

4  泗县墩集镇卫生院附近温氏集团养猪场每晚6点后给猪舍通风过程中臭气熏天,直接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同时猪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污染周边水体,导致无法用于灌溉。  泗县  大气、水  已调查核实  属实  推进中

5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街道206国道东侧东盛混凝土搅拌站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去年街道等相关部门就已经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拆除,但一直生产至今,怀疑相关部门不作为。  埇桥区  扬尘  已调查核实  属实  推进中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附件2 

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宿州市人民政府(截至2017年4月30日)

交办数量(件)  已办结(件)责令整改(家)  立案处罚(家)  罚款金额(家)  立案侦查(家)  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来电  来信  合计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行政  刑事

5  0  5  5  0  0

附件3

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宿州市人民政府  (截至2017年4月30日)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级别  责任追究时间  事由  处理方式  人员分类

1  无

2

3

4

注:1. 级别: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其他。

2. 事由:请注明涉及督察组转办单号及举报简要情况。

3. 处理方式:约谈;通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移送司法机关;判刑。

4. 人员类别:地方党委人员、地方政府人员、环保部门人员、非环保部门人员、国有企业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其中非环保部门人员分为:发改、工信、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安监、林业、旅游、城管、公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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