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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宿州市秸秆禁烧工作

拂晓报 2014-11-04 18:16 大字

本报讯  今年,宿州市实行午秋两季秸秆禁烧,为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因秸秆焚烧和乱堆乱放、腐烂变质带来的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全力支持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一是加大财政对秸秆综禁工作的扶持。午秋两季,市财政局共投入资金3600万元,对各地秸秆综禁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主要用于秸秆综禁工作经费、考核奖惩、资金补助等,其中工作经费400万元、农机补贴800万元、农机作业补贴2400万元。对各类农机具在执行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补贴,其中午季小麦收获机加装秸秆还田装置每台补贴200元、新型灭茬免耕播种机每台补贴2000元、打捆机每台补贴4000元,秋季玉米联合收获机械(90马力以上)每台补贴5000元、灭茬机每台补贴1000元。对实行秸秆还田、离田等作业的则实行作业补贴,午秋两季均在省补贴基础上对实行秸秆还田、离田等作业的每亩增加2元补助。二是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设置专人专户,午收、秋收开始前,及时催收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缴保证金各50万元,其中午季收取400万元、秋季收取400万元。对各县区、园区确定第1火点,给予全额扣除保证金处罚,重新缴纳保证金;对各县区、园区确定火点2个以上者,除全额扣除保证金外,同时再按照每个火点2万元追缴禁烧工作保证金。三是及时兑现奖惩措施。午季禁烧工作后,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完成秸秆禁烧目标任务的砀山县、萧县、泗县、市高新区、鞋城管委会各退还50万元禁烧工作保证金,同时给予同等数额奖励。对出现火点的埇桥区、灵璧县、市经济开发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予以扣除全部禁烧保证金,并追缴禁烧工作保证金2154万元。下一步秋季禁烧相关奖惩措施也将逐步兑现。通过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及奖惩措施的及时兑现等,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区、园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全市禁烧工作的深入开展。   (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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