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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14年统计年度1-8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拂晓报 2014-07-25 18:47 大字

(一)全市工作

1、重点指标情况:2014年计划生育统计年度1-8月(2013年10月1日-2014年5月31日),二多孩孕情掌握率为90.51%,位于皖北第1;一孩孕情掌握率为88.44%,二女户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24.44%,二多孩政策内怀孕结果异常比例为2.57%,均位于皖北第2;总性别比为114.83、二多孩性别比为134.22,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43.85%,多孩出生占总出生比例为0.94%,均位于皖北第3。从以上数据分析,宿州市大部分重点指标始终处于皖北前列,反映基层工作力度较大,工作发展态势较好。

2、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两非”案件查处进展。截至6月20日,全市正在办理两非“大要案”14件,比去年同期(31件)减少17件。部分县区领导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力,大要案进展缓慢,质量不高,说情风、人情案较为严重。从全市目前来看,除了埇桥区、萧县打击“两非”大要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灵璧、泗县、砀山三县都存在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等问题。

人口信息质量提升情况。全市共清理全员人口信息错漏报11192例,已经纠正误差7890例。开展人口信息与卫生数据比对工作,全市已经确认出生漏报6618例、出生错报222例、虚假二多孩早孕发现69例,目前已修正误差395例。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全市共检查42566人(21283对),完成省下达任务的67.83%。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地方存在计划怀孕率和报告发放率偏低、虚假参检和风险评估水平较差等问题。

流动人口信息核查情况。全市共清理流动人口漏建档2.43万人;第二季度流动人口信息核查14489条信息,发现错误信息422条;四月份抽查信息2400条,共发现错误信息25条。以上问题全部反馈县区,正在组织整改。

群众满意度提升情况。近期,全市共摸排服务对象65.51万人,开展入户宣传49.79万人,落实办证服务4.13万人,提供生殖健康检查3.2万人,有1200个行政村完成宣传栏和公开栏建设任务,占全市行政村数的87.59%。6月上旬,各县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宿马园区、高新区提前发放年度奖扶、特扶资金,并为709名特扶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和资金确认服务。

(二)各县区情况

1、萧县

重点指标情况: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50.41%,一孩孕情掌握率为91.19%,二多孩性别比为124.20,均位于皖北第1;总性别比为112.03,位于皖北第2;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掌握率为91.44%,二多孩政策内怀孕结果异常比例为2.16%,均位于皖北第6。存在问题:多孩占总出生比例为1.51%,位于皖北第21;医院出生通报及时率为34.94%,位于皖北第17。

“五项重点”工作进展:截至6月30日,全县正在办理“两非”大要案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4件,闫集镇、白土镇、张庄寨镇没有启动“两非”案源排查工作;全县部门数据比对出生误差656例,已修正39例; 全县共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929对,完成全年任务的69.08%;核查单独夫妇信息490例,并全部录入省网站;流动人口第二季度信息核查共发现错误信息72条。杨楼镇、黄口镇问题突出。

2、埇桥区

重点指标情况:全区多孩占总出生比例为0.59%,一孩孕情掌握率为89.75%,均位于皖北第2;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掌握率为91.91%,位于皖北第3;二多孩政策内怀孕结果异常比例为1.74%,位于皖北第5;总性别比为114.66,位于皖北第7。存在问题: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40.77%,位于皖北第19;医院出生通报及时率为37.46%,位于皖北第16。

“五项重点”工作进展:截至6月30日,全区正在办理“两非”大要案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件,均移交检察机关审理等待起诉,北关街道、道东街道、褚兰镇、永安镇没有启动 “两非”案源排查工作;全区部门数据比对出生误差1405例,已修正87例;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594对,完成全年任务的62.89%;核查单独夫妇信息8653例,完成调查任务的12.85%;流动人口第二季度信息核查共发现错误信息97条。蕲县镇、曹村镇问题突出。

3、砀山县

重点指标情况:总政策符合率为79.25%,位于皖北第1;手术新账完成率为105.81%,位于皖北第3;医院出生通报及时率为65.63%,位于皖北第5;多孩占总出生比例为0.77%,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掌握率为89.57%,均位于皖北第8。存在问题:二多孩性别比为172.86,位于皖北第23;总性别比为123.05,位于皖北第22;政策内怀孕结果异常占总出生比例为2.79%,位于皖北第21;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40.71%,位于皖北第20。

“五项重点”工作进展:截至6月30日,全县正在办理“两非”大要案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办案时发现村级计生专干违规的问题,周寨镇、葛集镇、关帝庙镇没有启动 “两非”案源排查工作;全县部门数据比对出生误差242例,已修正121例;全县共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045对,完成全年任务的69.84%;核查单独夫妇信息5288例,完成调查任务的23.85%;流动人口第二季度信息核查共发现错误信息78条。赵屯乡、玄庙镇问题突出。

4、泗县

重点指标情况:二多孩性别比为128.69,新账完成率为105.72%,均位于皖北第4;一孩孕情掌握率为89.08%,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掌握率为91.62%,均位于皖北第5;总性别比为114.55,位于皖北第6;医院出生通报及时率为62.77%,位于皖北第8。存在问题:二女户落实率为11.06%,位于皖北第17;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42.97%,位于皖北第16。

“五项重点”工作进展:截至6月30日,全县正在办理“两非”大要案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6件,大杨乡、大庄镇、平山镇没有启动 “两非”案源排查工作;全县部门数据比对出生误差2170例,已修正65例;全县共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194对,完成全年任务的79.51%;核查单独夫妇信息2384例,完成调查任务的14.52%;流动人口第二季度信息核查共发现错误信息127条。瓦坊乡、草沟镇问题突出。

5、灵璧县

重点指标情况:总性别比为113.31,位于皖北第4;二多孩性别比为129.18,位于皖北第6;二多孩政策符合率为75.67%,位于皖北第8。存在问题: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40.67%,位于皖北21;二多孩政策内怀孕结果异常占总出生比例为3.91%,位于皖北第20;医院出生通报及时率为27.76%,位于皖北第20。

“五项重点”工作进展:截至6月30日,全县正在办理“两非”大要案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4件,除虞姬乡和灵城镇工作开展较好外,其余乡镇工作均没有没有启动 “两非”案源排查工作;全县部门数据对比出生误差3510例,已修正57例;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950对,完成全年任务的66.48%;核查单独夫妇信息76例,完成调查任务的0.42%;流动人口第二季度信息核查共发现错误信息32条。灵城镇、大庙乡问题突出。

(三)各园区工作情况

1、市经济开发区:工作开展较好。二多孩性别比为123.88,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64.34%,均位于全市第1。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基础数据的清理、孕情跟踪服务和流动人口信息核查,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2、宿马产业园区:工作扎实推进。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掌握率为93.17%,二多孩政策内怀孕结果异常占总出生比例为1.18%,均位于全市第1。下一步要注重抓好部门数据比对和出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准确上报全员信息和流动信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3、高新区:工作有序推进。总性别比为106.86,位于全市第1;政策外多孩出生比例为0.47%,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54.10%,均位于全市第2。下一步要大力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抓好孕情全程监测和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下步工作建议

深入研究省考核方案,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近期,省卫计委对2014年考核方案进行较大改革,对照省方案,宿州市工作存在较多问题,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省考核方式变化较大。取消对县区的现场调查,更多地运用部门数据进行考核指标采集。而宿州市近期通过与公安、卫生、民政部门数据比对,发现了6千多例出生错漏报。尤其是卫生新农合、儿童计免、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数据,与计生数据比对误差较大,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严重影响年终考核成绩。二是省考核内容调整较多。增加了办证服务、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内容,并加大对群众满意度、流动人口服务的考核权重。尤其是群众满意度调查,是每年各地拉开成绩的重要因素,今年分值设置依然较高,又增加了办证内容。而宿州市满意度成绩多年都不理想,办证问题更是薄弱环节,各县区都存在群众出资办理计生保险、乡村收取合同担保金、办证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加以解决。三是省考核重点更加明确。强化对“两非”案件查处、新生育政策实施、规范管理的考核。去年宿州市两非“大要案”取得较好成绩,但是今年进展较慢,摸排案源较少,部门配合弱化,工作成效不明显;新的生育政策实施后,各地生育秩序较为混乱,政策外多孩基本失控。各地要对以上问题高度关注,吃透省考核方案精神,按照市人口组〔2014〕3号《关于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五项重点工作”和完善“月分析、月督查、月积分、月调度”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由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拿出强有力措施,破解工作难题,确保实现全市2014年工作目标。

扎实抓好信息质量提升,不断净化人口数据。一是大力抓好部门信息交流和比对。每月由各县区分管领导牵头,务必召开一次部门信息交流会议,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比对不出问题。每月3号前,卫生部门要交流新农合、儿童计免、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个案信息,并要求开展分娩接生的机构在24小时内将出生信息准确录入“安徽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公安部门交流出生入户、迁移、死亡信息;民政部门交流新婚、抱养信息;统计部门及时交流人口数据和民意调查情况;计生部门要交流全员人口基础数据,做好部门数据比对工作。对于出现的各类误差,各部门要及时提供解决办法,并在给上级部门报送人口数据时与计生部门沟通,防止数据不一致。二是开展人口平台质量提升工作。要认真开展全员信息、流动信息清理,依据公安、卫生等有效证明确定真实信息,及时清理系统内误差数据;要注重提升微机员素质,抓好信息管理,防止出现人为误差。

扎实推进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要不断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经常性工作机制。要大力推广萧县经验,通过“月督查、月考核、月调度、月奖惩”,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抓好村级任务落实。7月,各县区要组织专项督查,对村干部工作任务分解情况、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乡镇召开奖惩大会情况和对村干部个案奖惩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二是抓好生育政策实施。扎实开展单独夫妇核查,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将控制政策外出生纳入对村级的个案考核。对已经出生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好政务公开,维护良好生育秩序。三是开展规范计生资料工作。对每村、每户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真实信息,纠正上报误差。

大力查处“两非案件”,不断优化工作环境。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今年全省考评方案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共计16分,这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市、县两级的成绩。因此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两非案件”查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大要案,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纪委要真正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态势打击“两非”大要案。二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抵制说情风。各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把说情风当做大事来抓,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坚决顶住说情风。三是部门认真履职,协同办案。各县区办理大要案,特别是涉刑案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直接办理,快办快处;检察部门要抽调专人负责审理“两非”案件,及时审查起诉;公检法对“两非”刑事案件要走简易程序,法院对“两非”刑事案件快办快判。卫生部门对非法行医、个体诊所、公立医院等涉非人员该吊证的一定要吊证,该取缔的一定要取缔,按照规定顶格处理到位;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做好案源的信息排查和初审,协调“两非”案件的办理。全市打击“两非”重点仍然是市内、县内案件。市“两非”办对大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定期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置,及时通报。四要进一步严格程序,文明执法。对每个行政处罚、处分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同时行政执法主体机关研究、定性时,对办案主体、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由所聘请律师全程监督。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直接打击,确保把每一个大案要案都办成铁案。

认真解决敏感问题,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一要解决好依法行政问题。当前,计生保险全部由政府出资,各县区要尽快贯彻执行,严禁向群众收费;要杜绝各类合同担保和收取押金、罚款行为,杜绝村级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好办证服务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服务。二是改革群众满意度调查方式。7月份,全市启动2014年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电话和短信方式,分别对一般群众、办证对象、优生对象、特扶对象进行调查,乡镇和村级应主要采取入户访问的方式了解群众满意情况。尤其对特扶对象,严禁乡村用电话反复调查。三是认真落实基本服务。从现在开始,办证工作实行村专干帮助申报、送证上门、免费办理、限时办结制度;7月10日前,所有奖、特扶资金要兑现到户;已发放资金的地方,要安排包保联系人入户通知和帮助打卡,要对群众反映的生活、生产上的困难作出积极回应,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抓好财政投入,切实做好工作保障。今年省级唯一到现场考核的就是财政投入,按照中央《决定》规定的“十二五”计生投入要求,2013年市级以下财政投入应达到人均50元,其中市本级不低于10%,宿州市本级如果达到这个要求,必须采取县级从社会抚养费和人口基金中划转的办法。请各级财政部门对这项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达到省级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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