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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一桥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标段)BT建设项目招商(标)公告

四川日报 2014-09-05 12:19 大字

涪江一桥棚户区改造工程 (一标段)BT建设项目,由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射发改[201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射洪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T招商(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商(标)范围

项目名称:涪江一桥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标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城北村3社。

工程建设规模:修建安置还房603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计划总投资:9650万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960日历天。

招商范围: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及附属工程。

本次招商(标)分为一个标段。

二、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三、项目回购

1.投资结算成本按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确定。

2.总回报率不超过20%。

3.回购期限及每期回购比例:工程验收合格移交后三年内业主按4:3:3的比例支付投资人投资成本及回报[具体支付方式在招商(标)文件中明确],回购价款在回购期内不计利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近5年以来完成至少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有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能力。投资人必须具有不低于289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作为投资实力证明金。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实力证明金缴纳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向招商 (标)人缴纳289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作为投资实力证明金,并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实力证明金不计利息)。投标人未能中标的,在开标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中标后,将计划投资总额的10%的实力证明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投资实力证明金无息退还。

招商人账号:

开户行:遂宁市商业银行射洪支行

户名: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000018700109用途注明:涪江一桥棚户区改造工程投资实力证明金

投资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商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接收单位账户)向投资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5日,每日9: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川外建筑企业须提交《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和复印件;(5)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章,未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不予报名);(6)招商(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7)本次招商(标)不接受邮购招商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9日10:00,地点为四川省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82535373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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