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个渠道申报项目在统一平台办理
调整范围
5个纳税申报渠道
●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进行的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使用“天府E税”手机APP进行的纳税申报
零申报(专项)、附加税申报(专项)、印花税申报、残保金申报
●使用“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进行的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
●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进行的纳税申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本报讯(记者黄小芹)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日前印发关于纳税申报渠道调整的通告,自8月1日起,部分纳税申报渠道将作调整,纳税人、缴费人将统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此次调整涉及五个纳税申报渠道的多项纳税申报业务。具体来说,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进行的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使用“天府E税”手机APP进行的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专项)、附加税申报(专项)、印花税申报、残保金申报;使用“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进行的纳税申报,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纳税申报,包括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进行的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属于上述调整范围的纳税申报事项于8月1日停止服务,将全面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新的申报模块。”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请纳税人、缴费人自8月1日起统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其他的纳税申报渠道及涉税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
“我们将会以网页、微信、微博、电话、短信、QQ群等方式通知纳税人、缴费人,请及时关注税务部门推送的相关信息。”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时,8月1日前税务机关还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新的申报模块进行操作培训,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熟悉新申报模块的系统操作,纳税人还可通过纳税服务咨询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以前,纳税人或缴费人涉及多项纳税申报业务时,可能会切换不同的申报渠道办理,造成办税体验感不好。”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纳税申报渠道调整后,只通过一个渠道就可以办理所有纳税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更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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