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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录取办法公布 7月4日左右启动高考录取

达州晚报 2015-06-27 13:21 大字

[摘要]7月4日左右启动高考录取

6月24日起,四川省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开始,7月2日结束。在确保网上录取软、硬件配备到位,确保网络安全后,7月4日左右,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将启动。

25日,《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公布,其中特别说明了每个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需要由校长签名(盖章)后递送到考生手中。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位次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每个批次开始之前会有“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7条要求规范录取与退档

在办法中,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录取做出了严格要求:

尊重考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

在后续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的考生档案。

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应写明退档理由。

考生对退档若有疑问,由高校负责向考生作出解释。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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