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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达州晚报 2014-07-23 14:14 大字

万源张女士:我儿子与儿媳举行“结婚”仪式3天后,儿媳说我儿子生理有问题提出分手。当时他俩还没有领结婚证。我儿子去医院检查一切正常。“结婚”前共给女方家4万彩礼钱,其中3万是跟亲戚借的。若他们真分手了,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邓媛蜀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鉴于张女士的儿子与儿媳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钱可以要回。

(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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