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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路运输条例即将实施 ■客运车跑长途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车站强行搭售保险将被重罚

达州晚报 2014-09-13 14:05 大字

[摘要]■客运车跑长途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车站强行搭售保险将被重罚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从11月1日起,新修订的《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将开始施行。记者发现“新条例”对道路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了查处力度。

疲劳驾驶是严重的安全隐患。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条例就规定,班车和包车客运车辆每日单程运行里程超过四百公里,或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六百公里,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否则将被依法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维护广大乘客的权益,新条例还规定客运经营者必须向旅客公布票价,不得强行搭售保险,并严禁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运输经营,否则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

此外,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学员,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拒载旅客、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罢运等违规行为,也将依法予以严惩。

(本报记者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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