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吗?
本报讯(记者程瑾)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年月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可自愿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时间截止到年月日。已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件继续有效,无需另外办理。
据了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符合条件的夫妻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并附申请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夫妻双方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5张,交由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向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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