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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首付“弹”个车 是租是买看不明白

山东商报 2019-03-01 10:01 大字

近几年,随着“一成首付弹个车”楼宇广告的刷屏,弹个车迅速走红,但在企业不断扩张的同时,消费者遭遇的购买“套路”也逐渐增多。收车费两千最后却被征收最低近两万的费用,此外是租车还是买车,概念正在被混淆。记者徐晓阳

两千收车费却被征收近两万

山东德州的杨先生去年12月20日在北京昌平的亚运村汽车市场的弹个车专卖店买了一辆小汽车,提车费3000元,月租3000元。可是没多久之后,刚买的车被朋友开走了,杨先生无奈只能和弹个车商量发起收车事宜。

“车子在经过定位之后当时是在哈尔滨,就跟他们的工作人员商量如果线上收车的话费用大约是多少。他们给出的回复是收车费用2000起步,但是也不会太贵。”听了弹个车工作人员的解释之后,杨先生同意线上发起收车。

不过,等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杨先生都没有把自己还未开过的新车等回来。

“每天都在给他们打电话,但是他们一直没有给我明确的回复,最后在1月30日,告诉我车收回来了,但是当初定的2000起步的收车费却变卦了。”杨先生说道。

杨先生告诉记者,弹个车的工作人员给他出了三套方案,一是让他发起单方面毁约,向弹个车赔偿大约一万七千元的费用;二是赔偿40%的保证金加上一个月的月租费用和一部分拖车费用,金额将近6万元;最后一个方案是付14万元的全额车款,不过杨先生告诉记者其所购买的车辆全新的价格为8万多。

对于弹个车给出的这3套方案,杨先生均不能接受。“他们最后告诉我如果不接受赔偿方案,我的征信便会受到影响。”杨先生说道。

“买车”变“租车”

2017年,市民陈先生在弹个车线下门店买了一辆新车,首付22000元,提车费用3000元,接下来的一年内,陈先生需要向弹个车缴纳月供3398元。

不过陈先生不太清楚的一点是,在第一年里车其实是租给他,虽然他知道他从弹个车买的这辆车要一年后才能过户到他名下,但在他的心里,这辆车就是卖给他的,根本没有租赁的概念,因为工作人员在介绍的时候,一直在强调买车的概念。

与陈先生一样,市民刘先生也有这方面的困扰。2018年10月,刘先生在天猫弹个车汽车旗舰店下单购买了别克凯越2019款15N CVT,选择的方案为先用12个月,首付0.46万,月供2598元。在确认订单的时候,对于购车政策没有介绍任何细则。

“我网上提交了订单,晚上车就送我家门口了。”刘先生告诉记者,在车送到家时,其送车工作人员向刘先生收取3000元手续费,没有开具收据,首月月供也在收到车当日扣除。

在刘先生看来,“付一成首付,就可以分期把车买下来。其实不是这样,购车第一年实际是租用的车。他们这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我跟弹个车总部交涉过,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律师说法

商家应对宣传概念做出明确解释

据客服人员介绍,弹个车购车方案由首付、月租、尾款三部分构成。第一年用车性质为租赁,用户需要支付首付和12个月的月租,其中月租按月自动扣款。第二年客户可以选择支付尾款把车买下来,也可以申请退车。

针对上述消费者的投诉问题,记者昨日下午致电弹个车的官方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对于租车还是买车的概念完全取决于消费者个人,他们推出的概念是:第一年“以租代购”的方式,但是之后是租还是购买完全取决于消费者。

此外,针对杨先生收车费用的问题,官方客服表示杨先生所购买的弹个车店面给出的说法并不能代表其公司,需要杨先生提供注册身份信息官方查证后给与解释。

对于弹个车大肆宣传的“一成首付弹个车”所传达的易引起误导的购车概念,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海舰表示,产品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给消费者带来心理上的导向,误导了消费者,让大多数人误会,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企业提供的格式合同,应对可能产生误解的地方需要做着重说明,向客户解释,让客户知情。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也提醒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时,要看清条款,对于格式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需重新进行约定。在消费过程中,利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消协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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