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新高考 给予学生与高校更多的选择权
立足人的全面发展、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个性化需求,肇始于2014年的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给予学生与高校更多的选择权,将以往招考“独木桥”拓得更宽,同时倒逼高中教育模式全面变革。在新高考时代,用足、用好这些选择权,成为育人成材道路上的一道必答题。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上海、浙江成为新高考改革的首批试点省市。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接力,启动第二批试点。
作为首批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浙江省去年高考录取率高于以往。考生参加考试有了更多选择:选择参加统一高考招生的考生,外语考试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6种语言中选择;在选考部分,考生可以进行“7选3”自主选择,即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选择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还可以按照专业要求,选择是否参加外语考试。
改革后,浙江考生对考试成绩的使用也有了选择权。除语、数必须统一高考外,外语和选考科目每年都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考生可自主选用一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这都旨在削弱因考试失误带来的“一卷定终身”式伤害。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后,考生无论选考哪3类科目,相比原来的文理分科,可选择的专业覆盖面均扩大到66.6%以上。
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将实施“3+3”模式,即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同时采取“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需求。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同样成为高等院校自身变革的契机。东部一所重点综合性高校的招生办负责人对半月谈记者表示,新高考改革由按学校录取变为按专业录取,高校招生专业成为学生评价与选择的第一级指标。这意味着高校综合实力的竞争将转变为专业综合影响力的竞争。
新高考制度下,普通高中教育价值观、基础教育课程观、学校管理架构、学生评价方式等,都将随之发生转变。
在浙江,学生“每人一张课程表”的个性化学习已成为普遍现象。浙江新高考的“7选3”组合共35种。自2014年起,台州市温岭中学为每一届学生都提供了满额的35种组合;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推出了28种组合,其中1种组合仅有1位学生选择,学校也专门为他开课。
新高考制度对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实施、学校管理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每位学生的选择不同,不同学年、不同学科的选修人数不同,学校课程设置、教室安排、师资配备等都处于动态变化中。学校要为学生提供更丰富多样的课程学习机会,兼顾共性与个性发展。
“目前,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有着26年教龄的山东省特级教师钟红军说,选修课程虽被认为是“学而不考”或“学而备考”,但其开阔学生视野、提升个人素养、引导未来职业选择的作用不容忽视。因此,教学实践中分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变得尤为重要。
高考改革带来的深层次变化与长期影响正逐渐显现。一些高中已充分认识到课程品质决定育人品质的战略意义,有的学校在设置职业体验课程外,还特别设置了学科体验课程,帮助学生判断某门课程能否成为自己的兴趣点、优势点与发展点,解决学生对自己兴趣、爱好、未来方向的“选择无能”症。
(原题为:《新高考,个性的你享有多少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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