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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内不准转学,明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内不准转学

德州日报 2016-11-30 00:00 大字

日前,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自年1月1日起,中小学学籍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根据《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有3种情况不允许转学,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二是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三是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此外,本学段内只允许跳级一次,每次只能跳一个年级,小学一年级不允许跳级。

据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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