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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信 达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省 分 公 司,债 权 催 收 暨 转 让 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16-10-18 00:00 大字

序号1234借款人名称

德州兴合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海弘鞋业有限公司海弘鞋业有限公司海弘鞋业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37906200900000150

37100120100040108

37100120100056920

3710062010000978637100620100009786-1

担保人

德州兴合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张景合、李俊英德州市双福油脂有限公司德州市双福油脂有限公司海弘鞋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郭斌(371402198407240635)签订的【信鲁-B-2016-020】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德州兴合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海弘鞋业有限公司等二户项目债权,已依法转让给郭斌(371402198407240635),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郭斌(37140219840724063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郭斌(371402198407240635)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O 一六年十月十八日3701012012000739137010120100005059370101201000037053710120090001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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