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东> 山东新闻> 正文

工伤待遇赔付难,求助援助中心, 工伤职工维权 获赔10.5万元

烟台晚报 2016-08-19 08:2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朱娜)近日,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由于家庭困难,来到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指派律师帮助维权。原来,2011年10月9日,王某在公司车间吊运工件时,不慎被工件砸伤左脚,经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七级。公司拒不支付工伤社保待遇,也拒不协助办理相关工伤社保理赔手续。

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广耀律师事务所朱律师承办该案。接案后,朱律师认真分析了王某持有的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公司为王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因此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请求,应向社保机构主张。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公司承担。援助律师多次调解,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案经过仲裁、一审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解决,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给王某工伤待遇总计105000元。

在法律援助中心及指派律师的帮助下,王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王某表示对于此案的结果非常满意,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指派律师非常感谢。

新闻推荐

10岁小姑娘挑起照顾妈妈的重担

YMG记者曲彩云摄影报道如果不是善良的倪大伟在毓璜顶医院的电梯里看到捧着两只鸡蛋孤零零的小安怡,这个年仅十岁的小姑娘独自挑起照顾卧床妈妈重担的...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