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滨州市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启动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 年底前完成42台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晚报记者 崔 畅 通讯员 袁 东
3月21日,记者从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滨州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编制实施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对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共计60台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机组42台。
>>2015年滨州市“蓝天白云”天数比2013年增加72天
“十二五”以来,滨州市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依次削减13.0%、15.3%、17.08%、14.12%,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00.03%、100.00%、100.47%、100.90%。
水环境先后实现恢复鱼类生长、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目标。截至目前,滨州市已建成大型城镇污水处理厂22座,总规模达85万吨/日;在建大型污水处理设施8座,总规模14.7万吨/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8微克/立方米、41微克/立方米、126微克/立方米、77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3年同比改善23.7%、14.6%、21.7%、25.2%,“蓝天白云”天数达到195天,比2013年增加72天,比上年增加19天,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6位。
依法严查环境违法问题667起,罚款1176.79万元。依法处理环境信访3663件。建立完善边界区域联动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等机制,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先后投资3亿元提升完善环境监控体系和环境安全防控网络,实现对环境安全的动态化、档案化、精细化和全天候、全覆盖、无盲区的管理。
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53个,建成市级及以上绿色学校60家,绿色社区22家。构建了“南有麻大湖湿地——城区三条清水生态长廊——北有沿海防护生态屏障”的生态总体框架。
>>全市8条重点河流
“一河一策”深化全流域治理
>>“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年均浓度改善50%左右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主要包括: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辖省控重点河流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年均浓度在2013年的基础上改善50%左右。生态红线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破坏得到遏制,退化湿地修复取得积极进展,人工湿地系统生态效益凸显。
环境安全基本保障。全领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河流、湖泊、滩涂等底泥重金属污染、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城镇饮用水源管理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处置基础设施适应现实需要,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及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环境监管水平大幅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行,环境监管实现职业化,环境信用平台全面建立,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基本形成。
会议要求,“十三五”期间要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现国家行动计划下达的任务和目标,实施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及流域水环境保护、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等一大批生态环保项目,并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项目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努力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对全市8条重点河流徒步排查污染源,“一河一策”深化全流域治理。分步推进全市9家污水处理厂“优水优价、阶梯水价”新机制实施,深度挖掘潜在治污能力。完成全市8个工业园区“一企一管”改造,为排污许可和排污权交易奠定基础。积极推进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底泥重金属治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控试点。组织开展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以即将出台的“土十条”及省里的安排部署为遵循,启动市域土壤污染治理,对照任务指标细化分解,把土壤污染治理的路线图变成时限明确的施工表,切实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任务落实。以城市土地二次开发利用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加快建设滨州智慧环保平台,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危化品、危险废物建立全程监管电子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修编完善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废物管理“十三五”规划。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提高实战水平。
>>开展为期半年的
环境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集中行动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对于实现“十三五”环保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全市环保系统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项重点工作。2016年,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依次削减2%、2%、3%、3%,将分解到各县区、企业、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制,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实施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对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共计60台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机组42台,装机容量1079.4万千瓦,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以建成区为重点推进分散小锅炉煤改电、煤改气,大力整治燃煤无组织排放问题。大力推进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热电企业的环境治理,强化脱硝脱硫除尘设施配套建设及超低排放改造,今冬供暖期来临前全部完成。
加强中小锅炉环境监督,助推“绿动力”计划。落实不同季节排污收费政策,推进污染行业冬季错峰生产。严格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物第二阶段排放标准限值,对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修编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增加蓝色预警,形成应对重污染天气长效机制。
>>编制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
今年,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环境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六必查”,即对有偷排偷放记录的企业必查、对违法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的企业必查、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必查、对重复超标排放的企业必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企业必查、对环境风险大的企业必查。聚焦限批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跟踪督导。积极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跨边界地区联动执法、零点行动和突击执法、污染源随机抽查、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用好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所赋“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交公安”等硬措施,加快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探索建立环保负面清单制度,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会同发改、经信、农业等部门,对全市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综合评估,对禁止类和严控类新上项目列出负面清单,并予以公开,从源头上控得住、管得严;对鼓励类、支持类项目,探索建立告知—承诺—备案制度,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原则,严格落实省里“两个一律”要求,加快推进410个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倒逼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在去产能、补短板、快提升上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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