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河一商户私毁绿化带被查
本报讯(记者 姚媛) 11月17日,市城市管理局东沙河分局接到群众投诉,有人在辖区商业街私自铲除绿化带硬化地面。执法人员调查后制止了毁绿行为,绿化带恢复原貌。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发现有人正在使用锄头铲除商铺门前的绿化带植被。该处绿化带面积约有10平方米。“绿化带的设置是用来绿化和美化环境的。没想到有人为了自己的方便,竟将绿化带私自铲除,真是太可惜了。”住在附近的村民说。
经调查得知,当事人是附近商铺老板。为了方便经营,这名商户才打算铲除绿化带的。了解情况后,执法队员向该商户讲解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重新栽种了绿化苗木。
据执法队员介绍,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绿化带是经过规划设置的,不仅考虑到美观,而且还考虑了行人的通行问题。若沿街商户破坏绿化带,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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