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现乡镇全覆盖 实施一个多月以来,药价同比下降47.61%
本报讯(记者 肖杰)新年的钟声敲响时,日照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打出红色条幅: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一份厚实的民生大礼送到了日照百姓的面前,日照市基本药物制度成功起航。
2月12日,在东港区三庄镇中心卫生院,记者看到墙上挂着一个巨幅的基本用药目录,目录上是国家规定的 307种基本药品和山东省增补的 216种药品。
“现在,我们所用的药都是目录范围内的,而且药品上一分钱不赚。”该镇卫生院负责人张国华说。正在输液室打吊瓶的齐玉臻大爷告诉记者:“国家的政策越来越体贴老百姓了,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了,原来感冒输液要花 100多,现在也就花50多吧,省了将近一半呢!”
目前,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53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9处,村卫生室1545处,覆盖面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平均为438种,占所用药品品种总数的70.86%。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报销比例提高10%。
在五莲户部乡卫生院的病房里,正在陪老伴输液的村民刘大爷告诉记者:“去年小孙子发烧来这里输液,6天的时间花了 1000多,现在有了‘零差率\’,再除去新农合报销的费用,老伴这次治疗的费用花不了几个钱。”东港区三庄镇范家楼村卫生室从医47年的夏绍亮告诉记者:“药品实施‘零差率\’后,村民就医意识与以往相比明显增强,原来看病舍不得花钱,现在药便宜了,村里的老人有个头疼脑热就马上来卫生室医治。”同时,卫生室还为村民建立了健康档案。
据了解,制度实施一个多月以来,药品价格同比下降47.61%,门急诊次均药费、每床住院日均费用分别下降45.05%和41.04%,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医药费用,减轻了看病负担,有效缓解了“看病贵”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局面开始破解,公益性逐步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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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国家明确规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目前,日照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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