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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统筹基金实行改革将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付管理模式

莱芜日报 2010-10-05 00:12 大字

■ 记者 刘华

晨刊10月4日讯 今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参合农民门诊报销受益和新农合基金安全,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莱芜市对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改革。

据了解,统筹基金将采取总额控制,定额包干,以区为单位总额控制管理、以镇(街道)为单位核算使用。2010-2011年按每人30元标准,根据各区年初的参合人数计算出门诊统筹基金总额,由区卫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管理。门诊统筹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和健康体检支出。

从10月1日起,在莱城区杨庄镇、苗山镇,钢城区颜庄镇,和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泰钢工业园,先行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莱芜市将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付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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