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黑出租”难逃法网 驾驶员被处拘留15日 罚款5400元
本报讯(记者 郑笃凯) 6月22日,记者从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查获一辆套牌出租车,驾驶员商某涉嫌无证驾驶等多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400元。
“我举报一辆‘黑出租\’,套用了我的鲁LT**27号牌,现在正停在叩官镇驻地十字路口处。”日前,根据受害群众举报,五莲交警大队叩官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展开调查,但嫌疑车辆却已不在原处。随后,办案民警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力度。当天21时许,巡逻车于潮河辖区发现号牌为鲁LT** 27的出租车,在潮河派出所的配合下一举将嫌疑车辆查获。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商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未按规定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商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400元的处罚。
此外,交警部门将该案同步推送至五莲县交通运输局,商某还将承担非法运营行为的后果。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请索要发票并检查该车营运资质。若乘坐“黑出租”,路遇事故或意外,乘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若遇套牌的车主可查询交通违法记录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警方举报套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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