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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规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黄海晨报 2016-11-07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楷烽)

11月6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局获悉,在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中,完成整治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将全部纳入社区管理,针对不同老旧小区的特点,采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基本物业服务等模式,切实加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老旧小区居民创造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对个体规模较小的连片老旧住宅小区,通过“开墙合并、资源共享、统一管理”模式,整合为一个小区,交由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为确保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正常有序进行,报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已成立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市区老旧住宅小区,实行专业物业服务或基本物业服务,经检查合格、业主满意率达到60%以上的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由市财政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元至0.2元的物业服务专项补助,补助期限暂定为3年,区级财政补助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补助资金规模。

目前,全市已有13个老旧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50余个老旧住宅小区实施了专业化、规范化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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