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官庄镇实行“街长”管违章建设制
本报讯(通讯员 田文秋) 今年以来,莒县刘官庄镇建立辖区内街道“街长”机制,对违法和强建的基础设施,实现网格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该镇共拆除违建物7处,拆除面积约3300平方米。
刘官庄镇为解决城镇建设中出现的“强、违”的现象,在驻地网格内每条街道都成立了共治小组,任命17名党政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网格内主要街道“街长”。“街长”每天都要到负责的地方巡逻,发现问题,可直接召集各相关部门集中前来“会诊”,执法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执法现场,对照执法目标、落实执法责任,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做到“事不完、人不走”。对于极其复杂的特殊情况,“街长”当场用手机拍照留存,周一网格工作例会上对图像上展现出的问题进行研判,出台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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