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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通告

北部湾晨报 2017-06-01 10:55 大字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防城港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户调查范围

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中未参保和参保信息不完整的人员。

二、入户调查时间

2017年6月1日-7月31日。

三、入户调查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址、常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二)个人就业状态。包括就业现状、工作单位全称、未就业原因等。(三)个人参保情况。包括已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地区、未参保原因等。

四、入户调查方式(一)柜面登记。调查对象本人(监护人或指定代理人)到户籍地镇(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办事窗口,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经窗口经办人员核实确认后,录入登记系统,完成采集登记。(二)现场登记。镇(社区、街道)组织调查人员上门入户,指导调查对象本人(监护人或指定代理人)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并借助移动终端现场完成核查比对和采集登记。

五、入户调查要求

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入户调查登记时,工作人员须佩戴《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员》证,并对所采集信息依法承担保密责任。调查对象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并在《全民参保登记表》签字确认。入户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给予配合,并对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进行监督。钦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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