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香果女孩”被奸杀案开庭再审“就是想要他一命抵一命”
12月15日上午9点,10岁“百香果女孩”被奸杀案在广西省高院再审开庭。庭审围绕杨某毅的罪名、罪数以及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有没有必要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庭审持续近三个小时。
在庭审的前夜,遇害女孩杨林燕的母亲陈礼言紧张得几乎半宿没睡。12月15日上午7点左右,她便从村庄出发,作为遇害者的直系亲属出席了此次庭审。
这位51岁的母亲,看起来憔悴、苍老,一米五几的个头,体重只有70余斤。失去女儿两年了,每次和人提起那个秋天,陈礼言就会把脸深埋进双手,沉默,而后从指间传来断断续续的啜泣声。
【案件回放】消失的“百香果女孩”
2018年10月4日下午1点,陈礼言从镇里回家,摩托车还没在家门口停稳,三女儿杨林霏就哭着跑到跟前:小燕子不见了。
陈礼言有四女一子,小燕在家排行老四,是最小的女儿。那是国庆假期,陈礼言在门前田地里种下的一亩百香果林,正值收获季节。10月4日她准备去镇上办事,早上出门前,她给孩子们做了早饭,交代姐妹二人摘些百香果去收购点售卖。
百香果是当地大部分村民都会种植的作物,也是当年陈礼言家里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母亲离开后,小燕子和三姐结伴而行,约好采摘完再一起去收购点。收购点离家不远,从百香果田地出发,走过数百米的田间小道,穿过一小片竹林,10分钟左右就能到杨某毅的家,收购百香果的老板租下了杨家一楼的铺面做生意。
当天,母亲陈礼言把电话打到小燕子每个要好的伙伴家里,也找遍了小燕子平常玩耍的场所,她一无所获,随即报了警。
在平心村,对杨林燕的寻找持续两天两夜。警方调集大量警力、警犬参与侦查,并且打算调用武警参与搜山。
经后来审理查明,10月4日中午,在收购点卖完百香果的小燕子拎着红色蛇皮袋往回家的方向走,经过瘦沙岭脚下的一处丛林中,被提前潜伏在此的杨某毅拦下。此前他看到杨林燕独自一人来到自家收购点卖百香果,便起了歪心思。
杨某毅抱着小燕子上了附近的瘦沙岭,在途中对她强行实施猥亵,遭到杨林燕的反抗和哭喊后,他手掐小燕子颈部,致其昏迷。
一名当时在附近干活的村民曾听到山岭传来小孩的哭声,该村民在证词中回忆,“声音很大,哭得很使劲,好像有人在追打她”,该村民还听见两只狗在狂叫,他听着那哭声从半山腰一直传到了山脚下,大约一分钟左右,就听不到了。
即便如此,也没能阻止惨案的发生。昏迷后的小燕子被杨某毅装进红色的蛇皮袋,带至瘦沙岭岭顶。小燕子在岭顶醒来,杨某毅在此对她实施了系列残害行为:持刀捅刺双眼,割刺颈部,并在小燕子失去意识后强奸了她。
实施完系列犯罪后,杨某毅拿走了小燕子卖百香果获得的32元,并再次将她装进蛇皮袋,从山坡上滚下,又将其投入一水坑中浸泡,最后抛尸在村里的鱼尾岭。
2018年,10月6日凌晨2点,杨某毅在其父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根据其供述,当天早上6点,在鱼尾岭山坡的一棵桉树下,警方在红色麻袋里找到了杨林燕的遗体。经法医鉴定,杨林燕是由于被他人强暴伤害的过程中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早有端倪】
危险的嫌疑人
律师侯士朝走访村庄时,发现惨案的发生早有端倪。
侯士朝称,在逐户走访过程中,有多名村民向其表示自己的女儿曾经受到过杨某毅骚扰,侯士朝将这些走访情况汇集成调查走访笔录,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到申诉材料中,以证明杨某毅的一贯表现和人身危险性。
11月中旬,在百香果女孩遇害的村庄,杨某毅邻居杨先生告诉记者,在杨某毅的犯罪地点,自己的一个女儿曾经被其抱起扛到肩上,准备上山时,女儿侥幸挣脱逃走。而另一个女儿在家写作业期间,杨某毅也曾贸然入室,女儿发现后大声呼叫将其驱赶。这些经历让这位父亲一旦听说杨某毅打工回来或者在家的时候,就会亲自送女儿上学。
关于对杨某毅的印象,有村民向记者提到,杨某毅从小性格内向、话不多,在村里有多次偷女性内衣的行为。
类似的说法在警方调查期间也获得包括杨某毅父母在内的多人证实。其母的证言显示,杨某毅从15岁左右开始,经常在家附近偷女人的文胸、内裤回自己的房里,曾多次被父亲呵斥但都没有悔改。
12月13日,该案控辨双方召开庭前会议。杨林燕的舅舅陈天传从律师侯士朝处了解到,杨某毅邻居杨先生女儿被骚扰的情况法院已经进行了核实。而且根据最新的案卷材料,杨某毅在新的供述中还承认曾强奸一名亲戚家的女童,但因供诉简单,且调查不便,法官认为该强奸情况可作为线索,能证明杨某毅的社会危害性。
据判决书,杨某毅作案的地点多达15处,直到现在,陈礼言仍没法准确指出女儿遇害的详细地点。女儿遇害的那座山岭就矗立在家门前,每次有媒体或者律师前来时,需要重走案发现场,都是舅舅陈天传领着去,陈礼言不敢去。
去年初审时的庭审现场,是陈礼言在杨某毅被捕后第一次与他正面相对。法庭上,法官问杨某毅:你认识她(陈礼言)吗?杨答:不认识。
“很淡定的表情,”陈礼言形容自己见到的杨某毅,“一点悔意都没有”。【几遇波折】
就是想要他一命抵一命
两年来,案件审理几遇波折。2019年7月12日,钦州市中院判处杨某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后,杨某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3月25日,广西高院认为,杨某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改判杨某毅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自己的女儿被他这么平白无故地伤害,就是想要他一命抵一命,”陈礼言说。2019年的一审判决杨某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结果曾被一家人视为事情的结束,陈礼言计划为女儿办后事。但随后杨某毅提出上诉。他在二审判决中被改判,打乱了陈礼言的计划。
二审审理结果出来的那天,2020年5月,陈礼言在灵山县人民法院门口被现场告知了结果,她觉得难以接受。
“死缓,二十几年后就可以出来,”陈礼言掰着指头算,“他(今年)三十岁,出来后四五十岁,又可以重新开始,但我的女儿永远回不来了。”不满判决结果,陈礼言联系律师想要申诉。后来,二审审理结果在网络上传开,引发网络热议。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案。据最高法再审决定书显示,经高院审查和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认为受害者家属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两项情形——“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12月15日上午9点,“百香果女孩”被奸杀案在广西省高院再审开庭。
尽管开庭前夕,在法院门口,律师多次提醒陈礼言要控制情绪,但庭审现场,陈礼言还是因情绪激动,经各方协商同意后,中途退庭。
“我们还是坚持要求判他死刑立即执行”,陈礼言向记者表示,对于二审提及的自首情节,她持有异议,“事发后我们在山上找人,就看到他们一家人在发现我女儿遗体地方附近,我问他们干什么,他们说在采山药,没有看到我女儿”。
“在辩护的时候,杨某毅虽然说不用辩护了,但法庭还是给予了其辩护人充分的辩护时间。杨某毅在最后供述的时候有个比划枪毙自己的动作,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侯士朝称。
此次再审开庭,结合杨某毅行凶的手段以及浸泡尸体以确保死亡的行为,律师侯士朝认为杨某毅存在明显的杀人故意,不仅构成强奸罪,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请求法院要求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侯士朝透露,庭审现场,检方也建议死刑立即执行。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12月15日消息,法院审理后,该案将择期宣判。(文中杨林燕、杨林霏、杨某毅均为化名)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新京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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