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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他人保管毒品获刑

北部湾晨报 2016-08-24 00:00 大字

灵山县那隆镇的男子劳某,为了获得免费吸食毒品等好处,就帮他人代为保管毒品海洛因,但当天即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之后,劳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2016年1月20日上午,劳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从家中往灵山县檀圩镇方向行驶,当行驶到檀圩镇长岭路口处时,劳某见到一个绰号叫“阿三”的男青年。劳某停下车和“阿三”打招呼,“阿三”对劳某说他身上有海洛因不方便携带,问劳某是否可以帮他保管,并说劳某帮他保管毒品海洛因的时候可以免费吸食些少海洛因,“阿三”还承诺给钱作为好处费。劳某见有利可图就同意了,接着自行驾车去檀圩镇街上修理。

劳某将面包车放在檀圩镇修理店后就直接去到那隆镇枫木村委会十队与两名吸毒人员一起吸食毒品。不久,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赶到现场将正在吸食毒品的劳某等3人抓获,并依法对劳某的人身进行搜查,在劳某上衣衣袋缴获其帮“阿三”保管的22小包海洛因疑似物,经称量净重19.7克。

目前,劳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莫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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