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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夫妇捐献爱女遗体此为柳州第5例,目前报名登记遗体捐献的志愿者有101人

南国今报 2014-08-17 01:02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8月15日,年逾六旬的黄贵宗、谭亮华夫妇,遵照刚刚离世女儿黄丽的遗愿,将她的遗体捐献给了柳州市红十字会。这是自2011年广西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柳州市的第5例遗体捐献。

42岁的黄丽,自12岁随父亲从老家灵山县来到柳州,在柳生活了30年。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黄贵宗因为糖尿病、脑溢血连番住院,令一家人的生活更加拮据。说起刚刚去世的女儿,黄贵宗用了3个词来概括:勤劳、孝顺、节俭。黄丽患病之前,都会早起为父母煮好早餐;为了节约水电费用,她用双手为一家人洗衣服;黄丽很少照相,就连即将安置在广西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中的照片,都是从黄丽的身份证上扫描下来的。

2011年12月20日,黄丽在家中洗衣服时突发脑溢血。经柳钢医院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落下的偏瘫的后遗症,常年卧床,起居生活需要母亲照顾。医生告诉黄丽,她的病随时可能复发。卧病在床期间,黄丽就向父母表达了死后要捐献器官的意愿。今年6月25日,黄丽旧病复发,送医院抢救后一直昏迷不醒。黄丽的妈妈谭亮华是一位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七一”前夕,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慰问,谭亮华就向社区工作人员转达了女儿打算去世后捐献器官的愿望。

8月14日晚上7时40分左右,黄丽在医院病床上去世。次日一早,黄贵宗就来到运输社区居委会,请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女儿完成器官捐赠的遗愿。运输社区党支部书记李雄柳马上与柳州市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半个小时后,红会工作人员赶到社区,为黄丽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黄丽脑溢血发病后,腹中有一处肿瘤未能治愈,因此她并不适合做器官捐献。根据黄丽清醒时所表达的意愿,黄贵宗、谭亮华夫妇决定将女儿的遗体捐献出来,用于医学研究和教育。当天下午5时许,广西医科大学从南宁来柳接收了黄丽的遗体。黄贵宗一家在医院为她举行了简单的告别仪式。黄丽成了柳州市第5名遗体捐献者。

据柳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柳州市共完成器官捐献13例、眼角膜捐献6例、遗体捐献5例。报名登记成为器官、眼角膜捐献志愿者的有103人,报名登记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的有101人。实际完成捐献的虽然还不多,但报名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的市民在不断增多。可见这项救助他人造福社会的事业,正逐渐得到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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