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全面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市人大代表,青岛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黄岛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山东海川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刘华明
目前,青岛市已建成多处街道级、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一定范围内缓解了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供求矛盾。但实践中,青岛市养老服务发展并不均衡。市人大代表,青岛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黄岛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山东海川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刘华明认为:“主城区养老服务投入较大、资源分布比较集中、床位数量稳步增长,但农村养老服务起步晚、基础差。”
刘华明经过调研后发现,农村养老存在着能力弱、保障不足、养老服务设施不健全、养老服务运行可持续性和监管不足等问题。全市有农村二至五级失能及重度失智老年人,面临“住不上”“住不起”养老院的现实困难。今年市两会,刘华明提交了《关于全面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建议青岛市全面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刘华明建议,农村养老,一定要推进“镇、村”两级网络建设,在镇级层面强化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照护能力,重点解决农村长期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问题;在行政村级层面均衡布局社区托养、老年人助餐等功能性设施场所,利用农村存量资源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站建设,增强服务的专业性、可及性。
“全面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还要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力度,提升农村专业照护水平。”刘华明建议,要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推动农村有意愿的特困、低保老年人就近入住镇级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的农村特困、低保失能失智及失独老年人购买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除此之外,要完善农村社区关爱巡访机制,加强对无子女老年人以及子女不在身边的高龄独居留守老年人的意外风险防范。对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实行等级评估、分类保障,研究制定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计划,合理确定配置标准、建设规模及服务半径,实现供需匹配、动态平衡,不断提升签约长期托养或家庭护理床位数量。
刘华明还建议,要引进培育专业化的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大力推行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支持推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批量委托、集团化运营,提高使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同时,通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定向委托培训等措施,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就近就地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此外,还可以积极培育农村照护资源,推进街道(镇)卫生院全部与当地医保部门签订长护险服务协议,纳入定点护理机构管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签约开展“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尽快实现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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