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3万元!城阳区严惩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半岛都市报 2021-05-28 00:51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黄冬梅

通讯员赵彦辉

近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市政公用设施毁坏和道路路面污染行为,依法作出行政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严惩随意破坏城市环境行为。

据悉,4月27日6时左右,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马街道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有运输车辆在春阳路北侧空地倾倒建筑垃圾。执法队员随即到达现场,发现有一辆渣土车被淤泥陷住,车辆周围有其倾倒的建筑垃圾,且路口人行道的隔离墩损坏,路口道路有物料撒漏污染道路的痕迹。执法队员立即进行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勘验和调查了解,发现该车辆为青岛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当天,驾驶员田某心存侥幸心理,利用夜间雨天不良天气掩护,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该处,并且造成市政公用设施毁坏和道路路面污染。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马街道执法中队对公司负责人与驾驶员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清除倾倒的建筑垃圾,并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条例》《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物料撒漏污染道路、毁坏人行道隔离墩等三项行为分别做出行政罚款15000元、5000元、10000元的处罚决定。

在此,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和相关责任主体,在处理建筑垃圾时,一定要联系有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清运到相应的填埋场集中处置,切勿随意倾倒污染环境。执法人员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发现一起,重罚一起。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行为,为维护文明整洁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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