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年去放鞭?想都别想

青岛早报 2020-01-17 07:36 大字

今天是农历小年,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强化禁放管理措施,将安排52000余人参加禁放管控,对60余个街道办、1000余个社区、8400余个网格、17万余个楼院包区包片、分级管控,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于查处的违规燃放案件,全部通过市级媒体曝光,让违规人员承认错误、公开道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全面宣传禁放规定家喻户晓

根据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确保《禁放规定》落地落实,市公安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单位、中小学校、沿街商户、居民家中开展禁放宣传,营造“抬头能看到、低头能想到、平时能议到”的浓厚氛围。

在市南区团岛市场,商户为了讨个好彩头,往年春假期间都会放爆竹,昨天社区民警挨个档口发放禁放烟花爆竹的传单。 “之前已经给每一家都做过工作了,今天过来结合传单再讲一下。 ”社区民警告诉记者。

在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团岛社区,小区、路口、主干道都悬挂了禁放烟花爆竹的标语和横幅,路边的LED屏也在滚动播放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街面宣传62000余人次,设置宣传点360余个,商户2万余个,居民入户宣传84.5万户(次)。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移动媒体、街面投屏、滚屏宣传,张贴、发放宣传材料190余万份。

举报有奖打好禁放“人民战争”

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放工作,鼓励群众在劝阻、举报等环节主动发挥作用,切实打好禁放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在市南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会议室,民警正在动员辖区的泊车员、环卫工人和治安志愿者,鼓励大家在工作生活中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政策;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查实的将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现金奖励。

“我们一般都是天不亮上班、天黑了下班,一天到晚都在街面上。只要发现有人在街上燃放烟花爆竹,二话不说立马上前劝阻,要是不听劝我们就报警。 ”环卫工人李大爷告诉记者,大家都有责任来守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针对以往婚庆活动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联合市民政局、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倡导文明婚礼、禁放烟花爆竹”联合倡议书,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结婚方式,号召即将结婚的新人们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昨天上午,在市南区文登路小学多功能教室,担任该校法制副校长的民警围绕禁放烟花爆竹,为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期间,民警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角度向师生进行宣讲,引导大家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与后果,教育他们禁放烟花爆竹从自身做起,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报警。

禁放管控5万巡逻力量严查严管

自《禁放规定》生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打击整治,以“零容忍”标准强化刚性执法,每个社区都出动专门警力进行巡逻防控,全员上岗加强街面巡防力量,对违规贩卖烟花爆竹的坚决处理,对有意进行燃放的进行及时劝阻,对违规燃放的进行严格处罚。

针对以往农历小年、春节期间群众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强化禁放管理措施,农历小年期间,全市将安排52000余人参加禁放管控,对60余个街道办、1000余个社区、8400余个网格、17万余个楼院包区包片、分级管控,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于查处的违规燃放案件,全部通过市级媒体曝光,让违规人员承认错误、公开道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案例

放完就跑 天眼揪出来

1月1日凌晨,崂山公安分局中韩边防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崂山区石老人海水浴场东侧海滩时,当场查获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赵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1日晚,市南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有人燃放烟花,赶到现场时烟花已经燃尽。民警对现场残留的物证进行提取,借助周边监控及天网工程,最终确定违规燃放烟花的系刘某。刘某到派出所后,承认了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的事实,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延伸

禁放知识 不懂看这里

《禁放规定》实施以来,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关注,但不少市民朋友对其中的一些规定细节不是很明确。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汤滔专门作出解答。

问:禁放是什么意思?

答:按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青岛全境禁止制作烟花爆竹。在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问:禁放区之外是否允许燃放?

答:禁放区之外即非禁放区,是允许燃放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的,没有时间限制。但以下地点是禁止燃放的: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问:公安机关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非法燃放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处以300元-500元罚款。

早报观点

令行禁止 青岛动真格

随着春节的临近,青岛市各级各部门正严阵以待,全面强化禁放管理措施,誓要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放这场硬仗。

“烟花爆竹禁放令”必须令行禁止,作为执法部门主力军,青岛警方这次动真格的了。他们从捍卫地方法规权威的高度出发,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协同联动、严密管控举措。为确保禁放规定落地落实,市公安局强化全方位媒体宣传、全覆盖社区宣传、全领域行业宣传,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单位、中小学校、沿街商户、居民家中开展禁放宣传,营造“抬头能看到、低头能想到、平时能议到”的浓厚氛围。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专门制定《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有人会说公众互相监督有难度,抬头不见低头见,取证举报担心惹麻烦。何况燃放速度很快,即便立马报警,执法者也来不及赶到现场取证。殊不知,青岛警方已经有通过天网锁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的案例,正应了那句老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对于查处的违规燃放案件,警方全部通过市级媒体曝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比罚款更可怕的是,还要面对媒体的采访曝光。 ”当新年第一天,岛城开出禁放烟花爆竹首张罚单时,这句评论得到了众多网友的点赞。

春节“禁鞭”,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现在,庆贺节日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不必拘泥于燃放烟花爆竹,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抛弃燃放鞭炮这种污染环境、影响安全的习俗,在新风尚中触摸过年的温度、体验浓浓的年味。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刘海龙

通讯员 冯晨原 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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