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禁燃令”,打赢蓝天保卫战 浮山路街道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百通花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沿街巡查,严防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的发生。文/半岛记者葛昭然图/社区提供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李沧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为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加强2020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浮山路街道特制定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禁放工作落实落地。
街道总部署,全面落实“禁燃”工作
浮山路街道以“站位要高、声势要大、管控要严、效果要好”为基本要求,按照“党政领导、属地主责、部门联动、网格管控”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网格-楼院(单位、商户)”四级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四个到位”,努力达到禁放宣传有人做、线索举报有人查、重点环节有人管、禁放区域有人控“四有标准”,确保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标”。
自2019年12月以来,街道共召开3次部署调度会,街道处级领导、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综治干部,浮山路派出所参加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上级相关文件,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各关键节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期,浮山路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并向摊主发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告知书》,签订《烟花爆竹禁售承诺书》,尤其对李村大集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没有摊位售卖烟花爆竹。
据街道综治办主任朱必保介绍,浮山路街道已印制了5万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60条宣传横幅发放到各社区,要求各社区通过自媒体、宣传手册、横幅等多种渠道展开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扩大阵地、精准宣传的方式让居民了解当前对于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再燃放烟花爆竹。
社区齐动员,确保烟花爆竹“零响声”
春节来临之际,台柳路社区通过张贴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LED屏播放、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让居民全方位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引导居民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福林苑社区与街道签订《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责任书》;召开楼长会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并要求楼长把街道发放的《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发放到每家每户;组织志愿者、物业、社区民警30余人节日期间从早6:00至晚11:00巡逻辖区每个角落并在社区广场悬挂多条横幅。
“禁燃令”下达后,旭东社区迅速响应,将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各小区显著位置悬挂禁放标语横幅30余条,在辖区每个楼座单元门口张贴禁放烟花爆竹公告200余份,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单页5000余份。元旦当天,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百余人在各小区进行禁放巡逻,辖区内未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下一步,浮山路街道将继续营造浓厚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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