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周一开始申报

青岛早报 2020-01-04 04:43 大字

早报1月3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医保局获悉,青岛市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2020年1月6日开始。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在申报范围。

2020年度企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自2020年1月6日起至2月底结束,主要采用 “在线申报”和“自助申报”两种方式。 “在线申报”的参保单位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rss.qingdao.gov.cn),单位人数50人以下的使用“在线录入”方式直接申报,50人以上的使用“在线导入”方式申报。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自2020年1月6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止。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仍有两种模式可选择,一是五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二是依据个人收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需调整比例档次和变更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申报。其中,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交通银行、农商银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经办网点申报;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到当地人社、医保部门指定的代办机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将自动沿用原比例档次或缴费基数确定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标准。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直接损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人社、医保部门提醒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节点如实为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人社、医保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 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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