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法院互联网调解首试成功
自最高院出台建设两个“一站式”以来,黄岛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围绕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近年来,先后开通了自助立案、网上立案、 跨域立案等便民信息化平台,近日又对接上线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逐步实现让当事人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
近日,黄岛法院调解中心首次运用远程视频调解成功调处 19 件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从诉前调解立案至出具民事调解书仅用时5天。
原告王某某等十九人与被告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系列案件,王某某等十九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王某某等十九人不服该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黄岛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后发现,该案虽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但劳动者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诉请单一,案情简单,存在调解结案的可能,遂决定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当事人居住分散,有的还远离城区,为避免当事人来往法院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系列案件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据了解,当事人立案后由立案庭将案件推送至该平台,人民调解员通过该平台实现在线远程视频调解。律师、法律工作者、 当事人通过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多元调解”,即可通过立案时登记的手机号码进入调解案件。人民调解员通过手机APP或PC 端发起远程视频调解。调解过程全程录像,调解结束后录像自动保存至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调解员可下载该调解录像刻盘后附卷备查。调解成功后,系统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调解员填写的最终调解主文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书,由系统分别推送至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多元调解”小程序内,即可实现电子签名。最终由系统生成当事人电子签名的调解协议。需要出具民事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的案件,由调解员发起司法确认或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后,案件自动推送至人民法院办案平台,由速裁法官审查后确认。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全程留痕。律师、法律工作者熟悉该系统后,诉前调解工作无需至法院即可开展,极大的方便了相关人士。
最终,在平台上,双方经过在线举证质证,在线发表调解意见,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系列案件最终全部调解结案。自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上线一个多月以来,黄岛法院共导入案件140余件,通过远程视频调解案件共 65件,成功调解案件达42件。
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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