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1借款人名称
淄博昊烽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
淄博熙通经贸 有 限 公司、闫杰、王晓明原贷款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长资(鲁)债转字【2019】23号《债权转让协议》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费用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青岛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青岛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青岛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附:公告清单本息(人民币)
陆佰肆拾捌万柒仟玖佰元(小写:6,487,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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