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城阳寻找“乡村之星”

青岛早报 2018-12-13 06:54 大字

早报讯 每人每年享受区政府津贴10000元、推荐参评齐鲁乡村之星……记者昨天获悉,城阳区出台“区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支持和奖励,发挥他们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面向农村一线选拔

“城阳区乡村之星”(以下简称“区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好,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由各街道负责推荐本辖区候选人,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名,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满后自动退出。

“区乡村之星”选拔范围包括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等;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已当选区拔尖人才、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等区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并在管理期内的人员,不再参与“区乡村之星”选拔。

每年享受万元津贴

在管理期内,“区乡村之星”每人每年享受区政府津贴10000元;原则上,“区乡村之星”将被择优推荐参评青岛市乡村之星和齐鲁乡村之星;“区乡村之星”将纳入全区三类医疗体检范围,每年安排健康查体;区农业局定期对“区乡村之星”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考察、咨询等活动。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区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并在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省、市、区级“乡村之星”不重复享受政府津贴。若“区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有重大安全生产等,将被取消资格,同时停止相应待遇。 (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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