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忒大,当街卖“河豚” 执法人员查扣几十斤疑似河豚,如确认“身份”将移交警方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疑似河豚。(执法人员供图)半岛记者肖玲玲通讯员姜峰张英刚报道
本报12月12日讯12月12日,记者从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接报了一起无证经营鲜河豚的案件。中山路市场监管所、中山路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将现场销售的七八十斤疑似鲜河豚进行了查扣,“从外观上看是河豚鱼,目前我们正在对其进行DNA检测鉴定。”市南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12月5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了关于“青岛有人当街生剥河豚售卖称毒不死人”的举报,中山路市场监管所、中山路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并在市南区博山路12号发现有人在路边宰杀鲜鱼,一位女子正在进行现场加工,并当街叫卖。执法人员观察发现,该处有待售咸腌制的带鱼以及虾酱,还有举报所称的鲜河豚。
当时,当事人不能提供任何经营手续,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待售疑似河豚,并将当事人带回中山路食药所作进一步调查。据市南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此次查获的鲜鱼从外观上看属于河豚,但要最终确认还需要进一步鉴定,“目前我们正在进行DNA的检测,最终如何处理还有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确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虽然目前我国放开了对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的可食部位的经营限制,但放开的是加工产品,并非鲜活品,此次查获的案件是街头出售鲜鱼,如果鉴定出来确实是河豚,将移交公安处理。
■小知识
河豚,当作鱼类理解时,学名应为“河鲀”。而河豚则为哺乳纲淡水豚科动物的统称,如中华白鳍豚等。河鲀,是指肉质鲜美但有剧毒的一种鱼类。因同音人们习惯将“河鲀”叫做“河豚”。
■链接餐企禁止养殖加工鲜活河豚
据悉,河豚养殖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国内开始规模化养殖。据中国水产养殖网发布数据显示,2012年开始,随着养殖技术的不断进步,河豚养殖产量逐年增加,并于2015年首次突破2.3万吨。与此同时,能否经营、食用河豚历经了政策波动。基于安全考虑,1990年卫生部出台《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此后,“禁食令”曾受不少争议,直至26年后才有条件放开。2016年9月5日,农业部、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签发《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加工经营的通知》。人工养殖的暗纹东方豚和红鳍东方豚得以“解禁”。
不过,两个品种河豚鱼的放开经营也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养殖基地都能进行河豚养殖。截至目前,国内有20家养殖河豚鱼源基地符合要求。而且,正规养殖基地养殖的河豚也不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加工,须通过由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的专家考核后,并在农业部门进行备案公示,才能获得生产经营许可。
据介绍,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经检验合格并包装后可上市流通。但放开流通的是加工产品,并非鲜活品。对于餐饮企业仍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检验的河豚整鱼、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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