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开门鞭”青岛这些人吃到罚单
本报2月8日讯2022年春节假期过去,许多商家陆续开业,个别商家抱着侥幸心理燃放“开门鞭”,被公安机关处罚。
6日8时许,即墨公安分局通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硕辉苑小区一门头房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将燃放烟花爆竹的金某(39岁,吉林人)传唤至派出所。金某交代了开业前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即墨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7日9时许,莱西市公安局水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城区上海西路乐好工业园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调查,找到了违规燃放者王某。王某承认在自己的商铺门口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其罚款500元。
7日上午11时许,黄岛公安分局隐珠派出所民警在东岳中路上巡逻时,听到附近一处院子里传来鞭炮声,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张某。张某承认燃放了一支大地红鞭炮。张某被公安机关罚款300元。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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