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颁发首张土地经营权证 “三权分置”推进农业现代化

半岛都市报 2020-06-12 03:24 大字

即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证仪式现场。半岛记者陈晨通讯员孙鹏报道

本报讯日前,即墨区首张土地经营权证在灵山镇双创中心颁出,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该经营权证的所有权,经营权证面积2095.46亩,土地涉及上河北、卫东、下河北、后小于庄、岚前岭五个村庄。这代表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在即墨区开始实践。

据介绍,该证实现了对灵山镇花香药谷农创孵化基地2095.46亩土地经营权的审核登记,对加快全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激活农村承包地经营权交易流转,优化乡村资源配置将起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灵山镇经管审计中心主任王浩先介绍,自筹划以来,灵山镇组织涉及上河北、卫东、下河北、后小于庄、岚前岭五个村庄的村民们召开会议,将确权面积落实到地块、权益落实到农户,村民们都积极响应,以一亩地一年一千元的价格土地流转给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据了解,因日常在村里的村民大多是中老年人,加上前几年天旱收成一般,农民种田基本处于亏损状态,现在将土地流转出去,自己就不用再辛苦劳作,还可以靠外出打工赚得一份收入,所以大家都比较支持将土地流转。

据了解,位于灵山镇的“花乡药谷”示范区全力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中药种植及深加工、中医药、花卉种植销售和休闲农旅产业,打造中药花卉产业“新高地”,鑫诚恒业集团将对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实现土地现代化,种植中药材,坚持生态农业与中医药协调发展,通过现代产业布局与农村特色产业紧密结合,形成产业集约发展效应,使灵山镇中药、花卉、休闲农业产业更成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集体)、承包权(农户)、经营权(第三方)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据介绍,“三权分置”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据了解,截止到2019年底灵山镇全镇土地流转面积4.85万亩,土地流转率为63%;社会化托管服务面积2.1万亩;土地规模化经营率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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