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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金店为换好车,事先曾踩点 即墨市检察院公布抢金店的董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批准逮捕

半岛都市报 2016-06-17 18: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晓飞)今年5月14日,本报曾以《持械抢金店,谁这么大胆》为题,报道5月12日晚,一名犯罪分子蒙面持械闯入位于即墨市鹤山路的“大众金店”,砸碎一柜台玻璃,抢走金首饰后逃离。事发后,即墨警方经过33小时连夜奋战,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抓获归案,被抢物品全部追回。近日,记者从即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董某供述称抢金店是因急于想换辆好车而手头没钱,因此铤而走险。据介绍,目前,董某已被即墨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董某家住即墨市区,2016年春节前后,董某打算换辆好车,可手头紧没有钱,他便想到抢金店挣钱快。于是,董某在即墨市先后对四五家有单独门面的金店进行了踩点,并选择了方便下手的一家金店。据董某交代,随后,他购买了工具包、锤头、口罩及帽子等作案工具预谋作案,却因心里有些害怕没敢实施。

眼看自己手头更紧,董某最终下定决心实施抢劫。5月12日晚8时左右,天刚入黑,董某窜至即墨市鹤山路一家金店内,挥舞锤子恐吓店员,并砸碎玻璃柜台台面,抢走黄金项链30多条,价值30多万元。作案后,董某借天黑、路况熟悉之势一路逃窜到家并藏匿黄金项链。

“案发后,市公安机关连续奋战33小时,将董某抓获归案,黄金饰品全部追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由于事发突然,加之在城市中心地域发案,当天晚上就有关于“即墨金店被抢”的信息在网上疯传,现场照片和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内也迅速传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检察官表示,受理该案后,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减少社会负面影响,办案人员及时组织审查作案事实,掌握涉罪证据,仅用3天时间就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

据了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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