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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撞死人,老爹顶包被识破 三大疑点戳破父亲谎言,肇事车主逃逸商业险赔偿自掏腰包

半岛都市报 2016-06-28 23:52 大字

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本报讯(记者王静通讯员华祥)18岁的儿子撞死人父亲“顶包”,三大疑点戳破父亲谎言。6月21日上午,在即墨202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人当场死亡,驾驶员高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因没有驾驶证,找来其父亲顶替,不料被民警识破。6月26日,记者从即墨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肇事司机逃逸商业险赔偿需自掏腰包。

6月21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有市民报警称在即墨市202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鲁B7EF××号的小型普通客车沿202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24KM+800M处时,超车驶入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经120确认已当场死亡,小型普通客车的伤者高某被送往医院救治。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小型普通客车侧翻在马路上。办案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组进行现场勘查,另一组立即赶往医院查看伤者伤情、确认驾驶员身份。民警在医院调查时,小型普通客车车主高某某交待是他驾车发生了事故。“但我们结合现场小型客车的撞击程度及侧翻情况分析驾驶员应该受伤了,可是高某某衣着整洁,连一点皮外伤都没有。反倒是他儿子高某受了伤,身上沾满污垢和血渍。”即墨市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副科长朱宝磊介绍,当民警询问事故发生经过时,高某某言语迟缓,称想不起来了,甚至连二轮摩托车从哪个方向来等最基本的问题都不清楚,民警分析高某某有顶包嫌疑。

经查,高某某叙述的行驶轨迹与鲁B7EF××号小型普通客车案发前的卡口轨迹不一致,断定高某某不是该事故的驾驶员。民警又对高某某的儿子高某进行询问,但高某一口咬定是其父亲高某某驾车发生的事故,态度很坚决。然而,父子俩的“约定”根本经不住民警的缜密调查。面对监控及卡口录像等强有力的证据,父子俩终于坦白。

原来,事故当天,高某驾车载着一位异性朋友出行,因超车驶入对行道撞了人,担心自己没有驾驶证会遭受处罚,心慌意乱之下高某打电话向父亲求助。“在审讯过程中,父亲高某某如实交待了事故的真正责任人,没有构成犯罪事实,因此不予以处罚。”朱宝磊告诉记者。

据了解,高某父子俩是即墨市通济街道店子村人,儿子今年18岁,辍学已有几年。另据了解,被害人是一位30岁左右的男青年,从外地来即墨打工,从事搬运工作。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即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高某的行为构成了肇事逃逸,肇事逃逸商业险不予赔偿,只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予以赔偿。”朱宝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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