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增长快工资最高涨19%,效益增长快工资最高涨19%
早报讯 青岛市昨天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14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预警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9%,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5%。
工资指导线方案及时落实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的重要依据。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应通过工资指导线网上备案系统填报 《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资集体协议)表》,并及时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备案表》、2015年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 (工资集体协议)及2014年工资指导线履行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企业工资增长受职工监督
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管理水平、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通过工资协商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应遵循的原则: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低于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增长水平,发放职工工资,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应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后执行。一旦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应安排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企业不及时备案将罚款1万
企业贯彻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将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年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认真检查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资集体协议)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对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逾期未备案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市属企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其他企业到所在区人社局劳动关系部门备案。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保税区企业到所在区、市人社局劳动关系部门备案。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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