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一周咨询热点(第73期),一周咨询热点(第73期)

青岛早报 2014-11-27 07:10 大字

[摘要]人社政策不用愁,“智能查询”解您忧——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12333政策智能查询系统”为您服务。

◆为什么要制定劳动用工备案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青岛市劳动用工备案办法适用哪些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部队所属单位招用非军籍人员,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依照本办法执行。

◆如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应当首先办理业务开通手续,然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劳动关系业务模块(即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到哪里开通劳动用工备案的手续?

(1)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辖区内的青岛市市属用人单位,中央、省驻青用人单位和驻青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

(2)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辖区内除上述用人单位的其他用人单位,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投资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3)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以及高新区、保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地为准。

◆用人单位办理业务开通手续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申请表》

◆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用工备案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的内容为招用劳动者基本信息 (包括劳动者姓名、身份号码(护照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联系方式等)、劳动者人员类别、岗位名称、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类型、起止时间、续订日期、变更内容和日期、解除或者终止的原因和时间等。劳动工资备案内容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及实习生等人员的月工资(含加班费)、劳务费等。

◆如何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合同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备案。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自单位注销 (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合同终止的备案。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青岛12333”,您也可以拨打12333或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 网 站 的“12333政策智能查询系统”了解相关政策。

新闻推荐

黄标车改“绿”要分五步走,黄标车改“绿”要分五步走

早报讯 昨天,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青岛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自12月17日起,符合条件的国II黄标车车主可以自愿申请治理改造。这标志着山东省出台的“黄...

即墨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即墨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