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试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岛城试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早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昨日,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自愿申请设立,经评估同意后可开展试点,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业务。据悉,青岛市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已于今年3月份成立,如今阵容不断扩大。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
据介绍,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山东省政府发文鼓励的新型民间融资机构,是指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申请参加试点并发起,经批准在一定区域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等业务,对于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维护地方金融环境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是由拟发起企业提交申请,在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青岛市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联系会议评估确认后设立。公司由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不超过15个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成立,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所在区、市作为资金来源地(股东、私募投资者所在地)与资金投向地(项目所在地),原则上不得跨区、市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在资本金充分使用后,经批准可采取向股东借款、引进优先股东和定向私募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经批准开展私募融资须针对项目进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股东和私募融资合格投资者向公司投入的资金,须为自有合法资金,并应出具承诺书。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作为出资。
《意见》中提到,区、市政府是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风险防范与化解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责任。发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高利贷、以隐瞒和欺骗方式募集资金、暴力催收债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阵容不断扩大
事实上,青岛市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早已开门纳客。今年3月,即墨市信弘元通资本管理公司正式挂牌营业,这成为青岛市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该公司是由即发与青岛营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
市金融办民间资本管理处鞠京福处长受访时表示,即墨市信弘元通资本管理公司属于青岛市试点的第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各方努力下,青岛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阵容不断扩大。今年6月初,经青岛市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评估,拟确认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通过评估。
依据市金融办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行性评估结果的公示,记者看到这些民间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差距较大,少的为5000万元,多的高达3.2亿元,多数为1亿元。注册资本3.2亿元的为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由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发起设立,注册地为青岛市崂山区,经营区域为山东省,董事长为张思学,总经理为姜辉。“部分公司已正式获批营业,还有一部分正在积极办理中。”鞠京福说。
(记者 锡复春 实习生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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