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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起家暴 八起沾酒,十起家暴 八起沾酒

青岛早报 2012-02-22 06:02 大字

看似家庭“琐事”造成的家庭分离,其实存在相当比重的家庭暴力事件,而据调查发现,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有八成和酒丈夫有关。记者昨天从山东省唯一的女子法庭——即墨民三庭了解到,每年上百起家庭暴力事件中,除了和解的外,大部分家暴与酒有关系,并且家暴事件呈中老年化趋势,外来务工者家暴占大半。

■典型案例

“酒鬼丈夫”打伤老婆

“这是一起典型的‘酒丈夫\’家暴事件,虽然妻子被打成轻伤,但最后还是妻子有情,免了他的刑责。”昨天上午,即墨女子法庭庭长高燕告诉记者,去年初,30岁李女士起诉称丈夫平时喜欢喝酒,刚结婚时两人感情还算可以,但过了两年之后,由于家庭锁事,两人经常发生矛盾。丈夫喝酒后,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开始李女士觉得,可能是丈夫生意上不顺,心情不好所致,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酒后施暴竟然成了家常便饭。

“每个月至少被打5次以上。”李女士告诉法官,由于丈夫隔三差五就喝一次酒,喝完了回家就故意找事,轻则动手动脚,重则拿棒子打。去年9月的一个深夜,丈夫在外面喝得大醉回家,硬是把李女士从床上拖到院子里,拳脚相加一阵猛打,随后还拿起一根木棍将李女士打倒在地,后来还是邻居发现将她送到医院。经过法医鉴定,李女士被打成轻伤。无奈之下,李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经过女子法庭调查确认,李女士和丈夫确实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但李女士的丈夫就是不同意离婚,法院依法宣判离婚。据法官介绍,尽管李女士被打成轻伤,但她还是顾念夫妻情分,主动要求不要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

■法官剖析

“沾酒”家暴占八成

“我接触过的家庭暴力事件中,有八成暴力行为发生在丈夫醉酒之后。”昨天下午,即墨市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庭长高燕告诉记者,女子法庭成立10多年来,共接到数百起家庭暴力事件,有的受害妇女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通过调查,他们发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有一半以上家暴和酒丈夫有关。

高燕表示,发生暴力的家庭一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和谐,比如相互猜疑有婚外情、男方脾气过于暴躁等。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的情绪很容易在酒后出现失控,最终导致悲剧上演。某些情况下,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两个人都有责任。在多数情况下,家庭暴力都是由夫妻之间信任度不够、日常沟通太少引起的,而且女方也不是完全在理。比如女方因怀疑男方有外遇而大吵大闹,或过多地指责男方的缺点和不足等。

■典型案例

嫁给外地男成了出气筒

“真后悔当初嫁给他。”今年春节刚过,一名27岁的女子来到即墨女子法庭向法官诉说。这名女子姓王,家是即墨段村的,三年前在即墨一家外企上班时,认识了同厂打工的东北男子张某,认识后没几个月,王女士便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两人草草完婚生子,但后来的日子让王女士想都不敢想。

“他表面上看很文静,但在家里只要有点不顺心,抬手就打人,这让人受不了。”王女士告诉法官,两人都上班,孩子由父母照顾。由于两人生活习惯不同,所以时间一长,经常因为吃什么发生矛盾,王女士成了丈夫的 “出气筒”。这样的生活越来越可怕,原来一个月要挨打一两次,后来发展到一个月要挨打5次以上。丈夫本来不喜欢喝酒,也常常醉酒回家对她施暴,她的腿上背上经常被打得发青发紫,往往是身上的淤血肿块还没消,新伤就接踵而至。过完春节,王女士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于是来到了女子法庭,提出解除婚约。女子法庭的法官进行调查后,感觉这样的婚姻已伤害得太深,最终同意调解王女士和丈夫离婚。王女士说,结婚那会感觉还很幸福,没想到几年过后,竟成了离异女,不过远离了家暴倒是安全多了。

■法官剖析

外来务工者家暴数上升

“现在外来打工者快速结婚的增多,离婚的也多了起来,其中有很多是因为家暴原因。”女子法庭法官于淑风告诉记者,她审理了10多年的离婚案件,这几年,随着城市的发展,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结婚的数量在明显增加,而据最近几年的统计数字看,每年离婚案件中,10对离婚夫妇中至少有5对是外来打工者,年龄在28岁到35岁之间。

高燕告诉记者,外来务工者一般相识的时间很短,加上生活习惯各有不同,缺乏互相了解,这样的婚姻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往往过不了多久,就容易出现裂痕。她提醒外来务工者,对于婚姻问题一定要谨慎处理。

■典型案例

六旬老汉打伤老伴

“现在的中老年夫妻家庭暴力事件也不少。”昨天上午,高燕庭长向记者讲述了前不久的一个案例。去年6月,50多岁的吕女士找到她称,两年来,六旬的丈夫隔三差五就将她暴打一顿,她一直忍着不敢向外人说,但实在是受不了啦,决定提出离婚。

高燕庭长和两名法官进行调查后发现,吕女士的丈夫以前就爱耍个脾气,是个标准的大男子主义,但那时由于儿女小,两人总是小吵小闹。最近几年,儿女都长大成人了,两人天天在家,闲来没事经常因家庭锁事闹矛盾,一向大男子主义的丈夫便开始经常打骂妻子。一开始,吕女士还不相信丈夫会不顾几十年感情对她施暴,后来她一直忍气吞声,没想到丈夫打她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候喝完酒后竟拿着棒子将她打得满街跑。

高燕说,他们接到这个案子后给他们调解和好了,但没过一个月,吕女士又跑到法院诉说又遭到了家暴,这次非离婚不行。最终在女子法庭的调解下,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法官剖析

传统思想作怪引发家暴

女子法庭庭长高燕告诉记者,每三个已婚女子中就有一个曾经或正在忍受家庭暴力:或许是一记耳光,或许是一顿棒打,从偶尔一次到每周几次。据这几年调查显示,中老年夫妻家庭暴力的数量呈上升趋势。

高燕认为,家庭暴力的受暴者以女性为多的最重要原因,在于社会的优势地位和更多资源被男性所占有。男性的强势地位,使他们对待妻子更像是对待孩子一样,常用“顶嘴”这种词汇代替“反驳”这类更有平等意味的词语;他们在打骂之后,更愿意主动去和解,所以他们把动手也当作天经地义。

■法官提醒

受暴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在审理家暴案件时,合议庭将通过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方式对受害人实施及时有效的保护。

“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家庭暴力案件的依法公正审判,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高燕告诉记者,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具体包括: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离婚后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案件,婚姻无效案件,撤销婚姻案件,因家庭暴力引发受害人以暴制暴的刑事案件,分手暴力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新闻链接

“女子法庭”全省首个

即墨法院女子法庭又称民三庭,是审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庭室,由6名女法官组成。近年来,民三庭始终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共计审理数千起案件,使上千对离婚夫妇破镜重圆。先后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权先进单位”、被全国中华总工会授予 “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被山东省妇联命名为“巾帼文明示范岗”、被青岛市妇联命名为“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被青岛市中级法院评为民事调解先进单位及五好法庭。

为保护妇女权益,即墨专门成立了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妇女申请的涉及婚姻、赡养、抚养、继承、财产权益等方面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去年,有170余件婚姻家庭纠纷分别通过调解体系得到了妥善解决,260余件纠纷苗头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康晓欢 通讯员 徐伟 于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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