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实刑未执行,“清零”
本报9月10日讯“在青岛市检察院的协调下,胶州市检察院监督的最后一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霍某被顺利送往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羁押,这标志着我院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清零’行动圆满收官。”在胶州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调度会上,该院分管领导通报。
正是三十而立的好年华,但无国籍女青年霍某却因容留他人吸毒,2016年7月,被胶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霍某因患有艾滋病,送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时未予收押,后下落不明。胶州市检察院在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中排查出霍某的情况后,多次与法院协商霍某的交付执行工作。因霍某无相关户籍信息,公安机关无法网上追逃,该院通过督促法院协调霍某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公安机关积极进行抓捕。今年7月,胶州检察院在得知公安机关对霍某的追查有进展后,及时向青岛市检察院汇报,市院相关部门立即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进行工作沟通,防止霍某被抓获后看守所因病拒收而再次逃匿。8月12日,霍某被抓获后,经青岛市检察院再次协调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第二天,罪犯霍某被顺利送往看守所羁押。在青岛、胶州两级院的监督协调下,这名判决后三年多未交付执行罪犯被执行刑罚。(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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