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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死于北医案”昨日二审卫生部要求核查并公布北大医院事件

兰州日报 2009-11-06 07:26 大字

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了“北大医学教授熊卓为惨死北大医院”的报道。报道指出,许多无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学生在北大医院“非法行医”。该片一经播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针对央视报道,北大医院4日发出了一份措辞严厉的回应,认为“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极其严重地毁坏了医院名誉”。

对于媒体报道的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卫生部4日晚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进行调查。而5日下午,北京市高院二审“北大教授死于北大医院案”。

手术后第七天死亡

熊卓为,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据熊卓为的丈夫、北大教授王建国回忆,2005年12月,熊卓为因长期伏案工作,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

住院后的第二天一早,李淳德就给熊卓为做了骨科手术。2006年1月31日,手术后的第七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发现,死者病历记录上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3名主治医生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而且,事故发生后,病历被多处修改。今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定会将官司进行到底”

当日14时15分,此案的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王建国和代理人共同出庭,而北大第一医院则由两名代理人出庭,其中一人就是参与救治熊卓为的医生于峥嵘。

在庭审中,王建国一方向法庭提出上诉的三项诉求,一是重新认定熊卓为的病情;二是认定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三是提高北大第一医院的赔偿金额。而北大第一医院提出的上述理由则是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程序不合法,对熊卓为的死亡不应进行司法鉴定,应该由具有临床医学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了答辩,而于峥嵘等人是否为“非法行医”成为争论的一个焦点。王建国一方认为,于峥嵘当时虽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并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于峥嵘的医师执业证书上标注的发证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此外,在于峥嵘开具的医嘱和病程记录上也没有指导医生的签字确认。

在庭审中,由于双方对一些问题分歧较大,情绪比较激动,法官不得不提醒双方注意。于峥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发言。庭审一直持续两个多小时。王建国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一定会将这场官司进行到底”。王建国说,过去医院都是“老师带学生”,现在则是“学生‘代\’老师”。老师的工作都交给学生去做,这就往往会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综合新华社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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