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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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求助:
近期济南南部某小区业主谭先生致电,因购买的房屋质量有问题,谭先生找到开发商协调,开发商表示通过免其一年的物业费作为抵偿,谭先生表示接受,但是谭先生并没有索取开发商书面的承诺。开发商将小区交付物业接管后,物业管理公司对以免其一年物业费抵偿房屋质量问题的承诺不予认可。物业公司在多次催要的情况下,均遭到谭先生的拒绝。于是物业管理公司就通过对谭先生家停电停水的手段逼迫谭先生缴纳物业管理费。为此谭先生致电本报,问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停水停电的手段索要物业费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北京市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白金印律师分析:要弄清楚谭先生不交物业管理费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首先要了解有关的法律关系。
一方面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承担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因此,业主应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听合同约定的服务的义务。
另一方面,供水、供电是供水、供电部门基于与业主之间的供应水电合同的关系而履行的供应商品的义务,业主根据供应合同的约定,应该交纳水电费。一般情况下,如果业主不按时交纳水电费,供水电部门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这是供水、供电部门的权利。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停水、停电与业主不交纳物业费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与否和水、电的供应并不相干,不能混为一谈。因此,当业主在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来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或途径来解决,而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记者提示:
有两种方式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一种是在管理公约中明确约定了对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采取这种措施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这种权利也不是物业管理公司自有的权利。
另一种是供水、供电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费时,对不交纳水、电费的业主可根据供水、电部门的授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这种权利实质上还是供水、供电部门的委托代理权,其民事后果由供水电部门承担。
(记者杜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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