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县 法治先行——威远县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纪实
以法治创新服务发展大局,用法治思维破解现实难题,让法治精神呵护公平正义……法治如甘泉一般,浸润着幅员1200多平方公里的婆城大地。
近年来,威远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依法治县作为加快发展的政治保障,始终坚持“富民强县、法治先行”,以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六大工程”,统筹推进“法治威远”建设。
依法行政篇—— 依法治村服务经济发展
说到威远县向义镇四方村,很多人都会有印象,因为这里是远近闻名的幸福美丽新村。不过,同样被外界很多人知晓的还有该村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这是内江市首个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场所。
2010年,由于当时存在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面对村里大片土地撂荒等诸多现实问题,大家一筹莫展,此时,一个时尚而陌生的概念传进了村民的耳朵里——农业BOT模式。在此背景之下,四方村开启了守法创新“幸福美丽新四方”的建设大幕,按照“建设—经营—转让”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特色农业。
“符合政策吗”、“赔了谁负责”,针对村民提出的这些疑虑,全村上下围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土地产权交易等法律焦点问题,开展了一场政策法规大学习、大讨论。
2013年,四方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正式挂牌,通过搭建土地流转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市场秩序,该村发展特色农业之路也由此开启,而且该中心还辐射了新店、向义、界牌、靖和等4个镇65个村。
向义镇四方村村支部书记余文祥介绍说,“近些年来,随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渔业专业合作社、金四方果业公司等一批集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合作社和民营企业迅速涌向我们四方村,村里经济发展越来越红火,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信心也越来越足了。”
把法治思维和理念嵌入日常管理和发展中,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了全村文明和谐健康发展——四方村发生的显著变化,只是威远县依法行政的一个“生动样板”。
近年来,威远县大力实施依法行政工程,积极构筑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非法分包和转包等失信违法行为;启动了村级干部审计监督工作,对全县320个行政村和50个社区进行全覆盖审计监督;全县47个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行政职权,按照权力流程图依法履职行权,继续向社会公开6007项责任清单、6111项权力清单;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监管和使用,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纪检监察监督检查机制,将扶贫开发项目的全部事项纳入监管范围。
社会法治篇——
创新模式推动居民自治
近些年来,对于一些安置还房小区来说,普遍存在收费难、环境卫生治理难、小区安保操作难等管理问题,而且也是一些“老大难”问题。
威远严陵镇接官亭社区,位于城乡结合部。接官亭社区书记陈兰介绍,“我们社区常住人口2万余人,两极分化较明显,一类是高档的商品房住宅小区,一类是失地农转非的安置人员。在2013年打造服务型社区的时候,社区把重点工作放在西山7、8、9组安置房小区的管理和服务上。安置房小区共有499户安置户,作为一个单纯的安置房小区,居住的全是拆迁安置户。”
在此背景之下,接官亭社区率先推行了兼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两大功能的“业主管委会自治模式”。2013年,安置还房小区选举成立了业主管委会,管委会经常召开代表会议,公开收集意见、建议,制定了道德模范评比制度,每年开展评比活动,小区“区务”公开栏,做到及时公布小区事务。小区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工作原则,小区事务、服务每月公开一次,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利用集体资金花费2万余元在安置房小区内及周边安装了17个监控摄像头,监控视频设置在社区办公室内,保证了安置房小区的安全。管委会结合小区实际,将配置给安置户的活动房出租,租金用于小区的部分日常开销,安置户可免费到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参加棋牌娱乐,茶话谈心等活动。
近年来,威远县大力实施社会法治工程,狠抓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努力创新村(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为主题主线,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和社区治理创新,基层自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公平正义篇——
以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今年4月,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易某是婚生母女关系,原告父亲李某与被告易某于2013年8月26日离婚,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原告由父亲李某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生活费500元,并承担原告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半。今年1月至3月,被告拒不支付原告的生活费1300元,也明确表示不再支付原告今后的生活费用。由于社会生活成本及物价上涨,原告年龄增长,所需费用也逐年增加,原告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所欠今年1-3月生活费1300元,并由原协议确定的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增加为每月800元。
威远县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13日正式受理了此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审理,4月28日,威远县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判决,被告易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所欠原告2016年1月至3月的生活费、教育费共计1300元;鉴于原告父母离婚时间尚短,原告因生活、学习需要增加抚育费的情况未发生变化,其主张增加抚育费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今年1月起,威远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正式更名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开始从单一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扩大到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从而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
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威远县人民法院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并重。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多发性侵案件。另一方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调查制度,实行圆桌审判方式,联系妇联、团委出台“合适成年人”制度,为未成年被告人指派“代理家长”出庭,增设法庭教育程序,开展专门的心理辅导,审理案件中非监禁刑占判决总人数的90%。
威远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民事纠纷化解方式。适用速裁机制审结涉未成年人简易民事案件7件,平均结案时间15天,做到即立即审、案结事了。在审判实践当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采取“以法服人、理解信任、面对面、背靠背、亲友外力”等方式,增强了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力促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5.7%。
近年来,威远县大力实施公平正义工程,积极创新审判机制,科技法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全面建成,利用官方微博直播院长开庭、庭审网络直播,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院,设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威远县人民法院名列“阳光法院新媒体榜”全国第三名。
不仅如此,威远县还实施认罪认法从宽制度,形成了“机制建设、办案防控、感化救助、社会共建”“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新模式,同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三个准确把握”等经验做法也收到了良好效果。 (安安 包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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