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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个“新娘子” “闪婚”之后便“闪人”——威远一村民“娶妻”险遭人财两空

内江日报 2014-03-25 03:26 大字

近日,威远县新场镇万祥村村民唐水元(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云南姑娘,两人认识8天便“闪婚”,没想到热热闹闹办了婚礼后,第二天“新娘”便玩起了失踪。

◇唐兆权

唐水元今年28岁,已到成家立业的年龄,但因为家庭条件不怎么样,一直没人给他介绍对象。

十几天前,曾一起干过几天活路的曾同宪(化名)主动找到唐水元,说要给他介绍个对象。唐水元一听,觉得好事“从天而降”,非常高兴。

随后,曾同宪把一个姑娘带来同唐水元见了面,称对方是云南人。双方见面后都表示很满意,唐水元便给了曾同宪6600元钱作为酬谢。唐水元担心女方看不起自己的条件,怕夜长梦多,向女方和介绍人提出先把婚礼办了再办结婚手续,女方和介绍人商量后便答应了。就这样,两人刚认识8天,唐水元就于3月20日摆起几十桌酒席,请来亲朋邻居,热热闹闹地举办了婚礼。

3月21日,“新娘子”同介绍人叫上唐水元一起,去县城购置衣服等。在城里几转几晃,“新娘子”同介绍人就“失踪”了,唐水元四处寻找都没找到。后来,他终于打通“新娘子”的电话,“新娘子”说娘家父母不同意,要唐水元拿5万块钱作为彩礼。

唐水元担心自己上当受骗,便打电话求助村民组长。村民组长说:“你就给她说,5万块钱没问题,叫她转来拿,先让她回来再说。”

“新娘子”还真相信了,回到唐水元家来拿钱。她一回到唐水元家,村民组长和周围的村民便叫她拿身份证出来。“新娘子”说自己没有身份证,介绍人也说没有身份证。然后,村民组长又问“新娘子”为什么要逃跑,既然不满意为什么要同意结婚?介绍人同女方不能自圆其说。唐水元叫他们把6600元“谢媒钱”还来,并赔偿其结婚办酒席花的费用,他们说拿不出钱。之后,唐水元向新场派出所报了警。

派出所将他们三方带去调查。在民警的要求下,女方拿出身份证,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她是云南彝良县人。派出所通过多方调查核实,这个女子28岁,已婚,家里有丈夫,还有一个儿子。经其表哥曾同宪介绍,假装和唐水元结婚,骗取钱财。

因此案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介绍人同女方拿14000元给唐水元,作为他请客办酒席的补偿。另外,介绍人如数退还唐水元给的6600元“谢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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