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老了,拿什么来养老? 参加全民参保计划 构建基本养老保障
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2021年即将过去,许多人准备盘点一年的收获,并为来年做打算。你未来的打算是什么,有养老规划吗?2014年,人社部提出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该计划旨在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全民共享、公平可及、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截至2021年9月,南宁市已有523.01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并参与“全民参保计划”,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用问答的形式,为读者讲解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帮助大家构建基本养老保障。
南宁市“全民参保计划”宣传问答
一、什么是“全民参保计划”?
答:“全民参保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二、为什么要开展“全民参保计划”?
答: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掌握我市常住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状况,实施社会保险动态管理,以便更好地维护各类人群依法参保权利,确保参保待遇公平享受,做到应保尽保,更加有利于巩固我市社会保险全民保障成果,加快建立全民共享、公平可及、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全民参保计划”对市民有什么好处?
答: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是社会保险惠及全民的起点,是公民享有现代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公民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得到全面准确及时记载,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全面实现为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四、“全民参保计划”的对象有哪些?
答:1.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
2.本市或外市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本市户籍的城乡未就业居民。
五、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答:(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同步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企业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注:1.“六证合一”新工商登记的企业免申即办,仅需在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补充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参保险种等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免申即办项目无需材料。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2.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提供批准成立文件,验原件。
注: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服务)办理。访问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rsj.nanning.gov.cn),点击“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企业、机关事业社保登记”办理。
六、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答:(一)企业单位增加人员
企业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办理材料:
《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如批量增员提供电子文档1份。
注:单位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
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新增在编人员,需提供:
(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
(2)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批复的工资审核表,验原件;
(3)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干部任免文件),验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编外人员,需提供:
《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如批量增员提供电子文档1份;
注:单位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访问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rsj.nanning.gov.cn),点击“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登录(证书用户)”,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服务)”,进入“社保保险-参保缴费-社保增员”办理。
七、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如何缴费?
答:2020年11月1日起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采取“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征收模式。广西税务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渠道:
线上渠道
1.使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缴纳社保费,网址:https://sbf.guangxi.chinatax.gov.cn:9008/。缴费人可通过客户端完成户籍确认、三方协议签约、申报缴费和缴费凭证打印等事项。
2.使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纳社保费,操作步聚与“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一致。
线下渠道
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或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前往银行柜台缴费。
八、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办理材料
1.《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2.南宁市户籍或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验原件。
注: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的可委托代办,验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收《委托书》原件1份)。
(二)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南宁市民可通过下载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个人服务)及南宁市“智慧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以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例,注册登陆后进入“掌上办事-参保缴费-灵活就业参保”办理。
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有哪些?
答:2020年11月1日起,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广西税务提供以下两种渠道:
(一)线上渠道
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爱南宁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
(二)线下渠道
1.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桂林银行等7家银行柜台。
2.办税服务厅。
十、居民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答:社区(农村)居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到户籍所在的社区(村级)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二)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三)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四)属以下特殊参保对象的,还需提供:
1.属于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验原件;
2.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提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证明,原件1份;
3.属于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三无”人员,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原件1份;
4.属于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原件1份;
5.属于村干部、贫困残疾人、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的,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可获取户籍信息、低保人员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人员可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度的保费,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2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自行选择档次缴纳。政府对缴费200元~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缴费500元~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2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缴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四五”期间保留的100元缴费档次,继续给予30元的缴费补助。
十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2019年1月1日起,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广西税务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渠道:
(一)线上渠道
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爱南宁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
(二)线下渠道
1.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2.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柳州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等12家合作银行柜台;
3.农信社、桂林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点;
4.部署在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5.办税服务大厅。
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36元。其中,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41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目前,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青秀区、东盟经开区的基础养老金为176元/人·月,兴宁区、西乡塘区、良庆区、江南区、邕宁区的基础养老金为156元/人·月,武鸣区、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的基础养老金为136元/人·月。其中,各城区(开发区)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在上述标准上各提高5元/人·月。
温馨提醒:重复参保不能多领待遇,还要办理重复参保退费手续,请大家不要重复参保哟!想咨询详细的参保政策,可拨打南宁人社咨询服务热线0771-12333、税务部门服务热线0771-12366;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关注“南宁人社”“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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