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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车手当场死亡;交警表示驾驶陋习往往会酿成惨祸 司机一低头,汽车撞向电动车

南宁晚报 2015-06-13 04: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梁成龙 通讯员 陈仕天 韦仁天 )一驾驶员低头整理安全带时,忘了行驶中的汽车方向盘。低头瞬间,车轮改变行驶方向,越过道路中心线,失去控制的汽车向9米宽的道路对面驾驶电动车的一名中年妇女撞去,造成电动车严重损坏及驾驶电动车妇女当场死亡。这是10日上午发生在宾阳的一起事故。处理事故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个不良习惯或动作,改变整个人生和家庭。

6月10日上午9时18分左右,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圩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荣威牌汽车与一辆电动车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值班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发现,现场线路笔直、宽畅,为什么会出现这一重大交通死亡事故?民警感到纳闷。

现场散落着汽车、电动车碰撞的碎片,电动车车头受损严重。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中年男子站在公路旁边,神情呆滞。经询问,该男子正是驾驶黑色荣威牌汽车的驾驶员莫某,今年46岁,宾阳县人。莫某交代,其汽车越过道路中线撞向对面,造成对面驾驶电动车的一名妇女当场死亡。莫某说,他赶到上林县找人,途经事故路段时,感觉系在身上的安全带没有系好,很不自在。于是,莫某低头整理安全带,结果意外发生了。莫某说,低头整理安全带不过是几秒钟的工夫,整个事情突然发生了逆转,汽车越过中心线,向对面方向驾驶电动车的中年妇女撞去了。据目击者反映,驾驶电动车的妇女行车方向跟荣威牌汽车为对向,是荣威牌汽车突然越过中心线,向对向驶去。

死者中年妇女叫叶某,宾州镇人,今年45岁。据其亲属介绍,叶某早上出来去做工,帮人家搬运水泥。路上祸从对面飞来,让人难以接受。

事故发生后,莫某万分后悔。自己有近6年的小车驾龄,不应犯下如此低级甚至是致命的错误,一个低头整理安全带的动作,却酿成不可挽回的惨祸,给对方和自己家庭带来极大伤害。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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