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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林县,林农被要求林木不能外调,自治区林业厅、百色市纪委认定“用行政手段干扰市场”林业厅督促 市纪委责令整改 田林县“外调禁令”还是不解除?

南国今报 2014-11-01 20:39 大字

大量木材堆积,本地消化不了,外调又不行。

今报记者莫义君 文/图

田林县有一纸速生桉“不许外调”的禁令,林农遭遇林木被雨水淋坏卖不掉。有人偷偷装车运输,却遭到扣押罚款处理。对此,自治区林业局指出当地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行为是不妥的,而百色市纪委也对此进行调查,责令当地林业部门整改,但至今,田林县仍没有解除禁令。

禁止外调速生桉

许先生是上林县人,在南宁从事木材加工生意。几年前,他与几个老乡到田林县承包山林种植速生桉。今年1月,他们办理采伐证,采伐了上万立方米的速生桉,却无法运出去。

“田林县林业局解释说,从今年起,尾径6厘米以下的速生桉只能卖给本地加工企业。”许先生他们去找县里各有关部门,得到的答复也是如此:县里决定的,只能“就地消化”。那就卖给当地吧,可是却遇到了压价、拖欠货款等情况。

不准外调速生桉的“禁令”,让该县许多林农急得一筹莫展:砍下来的速生桉被日晒雨淋后已经腐烂,损失愈加严重。他们要求田林县解禁,经研究,当地终于允许8、9月可以外调。进入10月份,又下了禁令。

据了解,“禁令”是为了扶持招商引资进来的木材加工企业。

冒险“外调”被罚

林农给记者出示的一份田林县有关部门的处理公函复印件上,可见如下文字:为解决该县禁止原木外调引发的各类问题,恳请县政府给予尾径小于6厘米的松杉桉原木和今年6月1日前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的松桉木办理原木外调。该公函上,县领导签复说只允许在8、9月外调,10月后再视情况而定。签发的时间是8月1日。

10月30日下午,记者前往田林县探访,发现禁令仍未解除。在田林县高速收费站附近开木材加工厂的一名老板说,他几千立方米的速生桉还堆在山上,都快烂了。每天,他只能运五六车到加工厂,但工厂也消化不了那么多。他多次申请外调,但县林业局没有审批。见积压太多,他偷偷贩运两车木头出去,结果被扣罚两万元。

在其加工厂,有许多仍未加工的速生桉。像他这种情况,在周边几个加工厂也随处可见。

为了“税留当地”?

当地的几名林农都对这项政策很有意见,他们说,现在都是市场经济,县里为何还限制木材外调?在全国各地,都没有这种情况,颇让人费解。

此前,他们前往田林县各有关部门反映,得到回复说,这是县领导为了“税留当地”,并为了扶持招商引资进来的木材加工企业而设的门槛。“为了当地税收,那应该提高深加工的附加值,而不是拦住不让木材出去。”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农说,他们曾向自治区林业厅、百色市纪委反映,各有关部门都下来调查,至今还是没有结果。

在多个山林,随处可见采伐下来的速生桉,经日晒雨淋,开始变质了。林农说,本地企业消化不了那么多,他们都等着“外调”。

早已要求整改

10月30日下午5时,在田林县行政服务大厅林业局柜台,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前来申办外调手续的林农,早就停办外调手续。

田林县林业局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从10月起,大小速生桉已经停办外调手续,这主要是为了扶持本地加工企业。“这是县里的决定,我们只是负责执行。”与该局林政站对接时,也得到如此答复。随后,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应说,林农们反映的事情,自治区林业厅以及百色市纪委已下来调查处理,他们也在等着调查结果,以便作出处理。

10月31日上午及下午,与自治区林业厅林政处联系时,该处明确答复:田林县用行政手段干扰市场,不允许速生桉外调,是欠妥的,属于地方保护主义。此前,他们下去调查,该县也表示解除禁令。他们还会继续督促此事。

再与百色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联系时,他表示,据初步调查,田林县确实存在用行政手段干扰市场的做法。目前,他们已把有关情况向百色市林业局及田林县林业局反馈,让他们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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